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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北警察, profile picture

#1125

中壢警察不當盤查一案最新判決
「借職務行強制罪、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

這次沒了靠北,多了感慨。
小編從警10年有餘,想當初剛踏入警界之時,警察社會地位低落,只要民眾檢舉,上級便先開鍘再調查,媒體再渲染誇大。
當時基層有苦難言,執勤時亦相對戰戰兢兢,以求自保。

時至某前署長,加強警察正面形象,力求是非對錯皆須公正、公開,平反基層委屈並加以改革,也宣傳警察的工作內容及相關法令,讓民眾更加理解。那段時日頗有成效,很明顯的感受到警察逐漸受到重視,力挺警方執法的民眾也成為主流。

是的,警方花了很多的時間、很多的方式,用「情」提升了民眾的支持度,惟工作中最重要的「法、理」卻絲毫跟不上腳步。而這種僅靠情感支持的執法,稍有謬誤或是老鼠屎,就能一夕崩壞,這有多脆弱應不須言明。

當社會一度大力支持警察的時候,警察執法開始有了民眾的情感後盾,便出現了許多踩在模糊地帶的執法方式(放在10年前,根本不敢想像),然後利用民眾支持而不去反思是否合法、合理,又因警察人數眾多,沒辦法確定每個警察都是親民愛民、有理有義之人,當出現老鼠屎利用民眾情感滿足私心時,必將反噬。

回到中壢案件本身,當事發之初,同行間都知道這過程難稱合法、合理,更何況一句公然謾罵雖能構成犯罪,但當時情狀有需要用到體術將女老師壓制在地嗎?當時上級就應該火速道歉,祭出懲處並進行和解調停,尚可能平息民怨。

我以為「有錯就承認,沒錯就要堅決表明。」涇渭分明的作法才是贏得民眾尊敬的正道,但現在很多有關警察的案件,仍還在利用得來不易的「民眾支持」來掩飾警察的過錯。

你知道嗎?近日有關警察執法的明確規定(警械使用條例修正),還是獻祭了兩名警察同仁的性命才能通過,想到都痛心疾首、透骨酸心。警察執法至今仍亟需法律明定,每當看見「乖乖配合就好了。」這種發言,都覺得心酸。

原來在台灣,警方執法只能靠民眾支持,而沒有法律支持。

TODAY.LINE.ME

女老師拒盤查遭中壢警「大外割」上銬!判決出爐 | 自由電子報 | LINE TODAY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非洲鼓女老師詹慧玲2021年4月22日遭中壢警分局興國派出所葉姓警員濫權盤查案,葉員一度獲不起訴,詹女聲請再議經高檢署發回桃園地檢署續查後逆轉,檢方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妨害自由罪嫌.....
施逸翔, profile picture
施逸翔
執勤時請記得隨身攜帶異議單,謝
3 週檢舉
王麒銘
施逸翔 警察:不然這樣好了,在場的民眾一人一張,不要搶,見者有份。
3 週檢舉
郭芳名
施逸翔 讚喔哈哈哈哈
3 週檢舉
文臺, profile picture
文臺
證據到哪裡就辦到哪~~
法律授權到哪就查到哪.....

績效功獎只是一時
明哲保身才是永遠!!
3 週檢舉
汪東成, profile picture
汪東成
早知道這樣直接過肩摔
3 週檢舉
古一翔, profile picture
古一翔
法律都是上位者說了算的法律,法治也只是民眾自以為是的法治,而民主不過是掌權者的遊戲罷了,警察有多少奇葩工作都是官自己想要卻推給基層做的?當出了事第一個砍的只會是基層,官只會切割,讓輿論及懲處由基層承擔~然後繼續升官無憂無慮!
3 週檢舉
廖長平, profile picture
廖長平
我騎野狼125打檔車,衝過十幾個紅燈,拼了命追了半個多小時,(搶奪前科)還被主管帶去跟議員道歉!我也認了,好在我平安下莊了!ps:老大你看到我不是怪你,你挺我,我警察生涯也是挺你的
3 週檢舉
Andy Chen
廖長平 警察很辛苦拚老命值勤沒錯,但有沒想過闖紅燈若發生車禍造成無辜用路人死傷,請問你賠得起嗎?
2 週檢舉
田樵, profile picture
田樵
言者諄諄,聽者藐藐~
現在的年輕人眼裡只有功奬,沒有前輩•••
3 週檢舉
蔡豪哥
田樵 也因為正副所長只求績效不論手段是否合法所致!
3 週檢舉
楊振升
田樵 講又講不聽、做事又不精、不懂又不問、整天裝瀟灑~踢到鐵板才知道痛~才會驚覺原來我旁邊有學長在~他之前跟我說的話都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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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聖祐
耐心與隨機應變,本來就是老警處事方法.
3 週檢舉
林嘉義
田樵 年輕人講的嚇死人,做的笑死人。
3 週檢舉
李文雄
田樵 年輕人不講武德🤣
3 週檢舉
陳豐德, profile picture
陳豐德
說得好
3 週檢舉
陳宣文, profile picture
陳宣文
好奇…有沒有人覺得警執法第六條很有問題,
長官喜歡用第六條要求基層盤查,
但基層也都被自以為理解這條搞死!!
單看文字覺得自己悟空轉世,
法官比例原則緊箍咒一唸,
戰力瞬間不如白龍馬??
3 週檢舉
劉哲維
陳宣文 有道理👍
3 週檢舉
陳小刀
陳宣文 努力不一定有考績,但不努力一定很好過
3 週檢舉
陳俊瑋
陳宣文 反正長官坐在辦公室等基層的績效就好,有問題就叫你各位自己扛
3 週檢舉
Tsung Pin Chang Chien
陳宣文 長官講的話你居然100%的相信啊!
3 週檢舉
Andy Chen
陳宣文 所以最該幫這些警局主管上的課,絕對是人權觀念,不該以治安為由無限上綱。警執法很多地方定義、語意模糊,好的法律條文不該是這樣。
2 週檢舉
焰尾
該事件員警被判刑,長官繼續爽當局長
週四檢舉
伍定堃, profile picture
伍定堃
一切都是假的,只有領薪水時才是真的
3 週檢舉
Shu Chi Tseng, profile picture
Shu Chi Tseng
所以這女老師到底哪裡可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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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oin Wei
Shu Chi Tseng 沒看過、皮膚黑、直覺,一審檢察官還認可,司法敗類,這種理由可以,釋憲535就是廢話,不過已經長年是了
3 週檢舉
Junhong Sun, profile picture
Junhong Sun
還好本轄民眾各個正常,毋須盤查
3 週檢舉
蔡孝謙, profile picture
蔡孝謙
我都會叮嚀身邊的警察
社會訂定什麼樣的法律,造就什麼類型的警察
不要將社會安定的責任攬在身上
用槍、盤查、追車、搜索什麼的,人民可沒授權。
若因此産生什麼社會安全問題
那就沒警察的事
等到民眾覺得治安比人權重要時
自然會立法授權給警察
那時候再說。
3 週檢舉
王山道
蔡孝謙 過大的權力在多數的警力上,不可能讓警察的判斷能力與執法尺度是同一標準的
樹多必有枯枝,不管在哪國或哪個職業環境都一樣
3 週檢舉
蔡孝謙
王山道
法律規定的是底線
人民自己去決定要不要上拉或下修
我沒意見的。
3 週檢舉
王山道
蔡孝謙 法律規定是一回事,大家都能遵守遊戲規則那是目標
我只是依現況提供看法
3 週檢舉
Hsu Yu Sheng
蔡孝謙 當你被警察作僞證時造成嚴重損害時(督察室都來文道歉),我對部分警察就打從心底的看不起。
3 週檢舉
蔡孝謙
Hsu Yu Sheng
你可以讓法院去處理。
而看不看得起則是你個人自由。
3 週檢舉
Hsu Yu Sheng
蔡孝謙
沒錯,
好警也有
壞警也有
我看不起的是壞警
3 週檢舉
Chad Yang
人民爭取完的人權,後來都被嫌犯高歌,社會對警察的信任,後來都被濫權撕裂。
3 週檢舉
曾真
蔡孝謙 去等退休吧
3 週檢舉
蔡孝謙
曾真
年限還沒到。
3 週檢舉
Yan Jian
蔡孝謙
民眾思維
盤查到他(你為什麼可以盤查我,我可是良民)
————————
他需要警察幫他趕走人的時候(警察你為什麼不盤查他,不把他上銬帶走,你們為什麼都不做)
總結需要你的時候都是合法,不需要你的時候都是違法
3 週檢舉
黃博賢
Hsu Yu Sheng 動不動就是仿害公務,所以很卑僻,明明是他個人情緒問題,也要民眾陪笑。
3 週檢舉
柯乾庸, profile picture
柯乾庸
感謝各位辛勤的警察同仁,如果沒有違法事實,請不要這麼積極的盤查一般民眾。
對了,記得把警員編號背熟一點,不要被問答不出來。
3 週檢舉
Li David
柯乾庸 違法就逮捕了,還盤查做什麼?

盤查就是不確定有沒有違法
3 週檢舉
柯乾庸
Li David 根據下面的其他留言,有人說巡邏要當沒看到欸,哪有什麼違法就逮捕的事情。
有人喜歡走在路上會被攔下來,那是他的自由,不要把一般人牽拖進來喔。
3 週檢舉
Li David
柯乾庸 問A答B ?
3 週檢舉
盧睿鈜
柯乾庸 警察水準不意外
3 週檢舉
柯乾庸
Li David OK,你要看認真的回答
警察職權行使法 第 6 條
警察於公共場所或合法進入之場所,得對於下列各款之人查證其身分
一、合理懷疑其有犯罪之嫌疑或有犯罪之虞者。
二、有事實足認其對已發生之犯罪或即將發生之犯罪知情者。
三、有事實足認為防止其本人或他人生命、身體之具體危害,有查證其身分之必要者。
四、滯留於有事實足認有陰謀、預備、著手實施重大犯罪或有人犯藏匿之處所者。
五、滯留於應有停(居)留許可之處所,而無停(居)留許可者。
六、行經指定公共場所、路段及管制站者。

你所謂的不確定有沒有違法,顯然只符合第一點的要件,如果今天被盤查的路人就只是一般人,從外觀上無法認定與犯罪相關,身上也沒有非法物品,警察可以從什麼角度判斷這個人有沒有違法?
自由心證?顯然不是吧。

不管是從司法院的釋字還是相關判決、法條解釋都很清楚告訴警察們,盤查的合理懷疑不能是任意性、隨機性的盤查,結果還有人在顯然是不當盤查的判決下面講,不確定有沒有違法就可以盤查?
是不是新聞看多了,真的以為警方都是騎車在路上亂繞就可以抓到通緝犯啊?
https://www.ly.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6590&pid=188966
3 週檢舉
羅暘諭
柯乾庸 你說的都是理論,實務上操作又是另一回事,只能說中壢警錯在不該被法院逐條逐項檢視各條各款,如果當時他在現場就收手,就不會發生今天的事情了
3 週檢舉
Li David
柯乾庸 你中文老師請假嗎 上面有哪一款是有違法事實? 有發現違法事實當然就直接逮捕蒐證偵查了
3 週檢舉
Onoin Wei
Li David 總之就是發動盤查的條件問題,現在檢察官法官都還是會包庇警察,不用害怕

除非像這個垃圾,錄影一開始就是去搭訕,結果被拒絕惱羞,然後直接強暴,還帶回去侵犯超過九小時,明顯違法,連這個狀況,檢察官一開始還不起訴

所以一般狀況,你是認真執勤的話,根本不用擔心,查身份包包車子身體,檢察官通通都會包庇,放心
3 週檢舉
Perri Charles
Onoin Wei 你喜歡被侵犯就自己找人去,警察是沒那個興趣
3 週檢舉
Perri Charles
柯乾庸 如果沒有腦袋,請不要這麼積極的發言
3 週檢舉
陳永易
羅暘諭 他說的東西叫法條,你是要說警察實務操作上從來不按照法條,都是另一回事?
3 週檢舉
李尚縉, profile picture
李尚縉
請注意執勤技巧
3 週檢舉
Ін Лін Циу
李尚縉 執勤還需要技巧?這跟躲法律漏洞有何區別?

罪犯不也這樣?
3 週檢舉
Ін Лін Циу
合法執勤~就這麼難?

非要遊走法律邊緣才能執勤?
3 週檢舉
李尚縉
這句話是長官解決一切基層執勤引發問題的萬靈丹
3 週檢舉
Ін Лін Циу
李尚縉😮‍💨,很多無奈😮‍💨
3 週檢舉
張浩
Ін Лін Циу 去問長官,不要問我,官大學問大,基層不聽話就是被鍘。
3 週檢舉
Shih Wei Huang
執勤技巧就是要你做有點違法的事又不好意思明說的說詞
3 週檢舉
張世杰, profile picture
張世杰
認同
3 週檢舉
神貓峰哥, profile picture
神貓峰哥
口口腦袋始終沒有進步,耳聞新北的新任大頭頭要檢討線上🐔😊了⋯顆顆
3 週檢舉
Tsai Ku Shung
神貓峰哥 口口名言,善用技巧🤣🤣🤣
3 週檢舉
Mi Shakiro, profile picture
Mi Shakiro
還是可以再上訴呀~女老師一開始不是也被判輸,說不定下次警察就贏了
3 週檢舉
董彥廷
Mi Shakiro 你根本不知道法院套路,第一次輸是因為優先袒護警察,成功就好,若對方上訴更高法院,則可推說我們有袒護你啊,可是對方堅持上訴
在一般法院法官審理時都有錄影為證,而更高上訴時也會列為更高法官參考要件,簡單講律師同行警察都知道使用體術是錯誤的,因女老師弱小沒武力,沒武器懂嗎
3 週檢舉
Mi Shakiro
董彥廷 董先生看來你很懂罵
3 週檢舉
董彥廷
Mi Shakiro 律師助理你說呢
3 週檢舉
Mi Shakiro
董彥廷 還以為是很懂的律師欸~原來是很懂的助理
3 週檢舉
董彥廷
Mi Shakiro 那又怎樣,我旁聽一起,上過數百案件,無數次法院,你行嗎
3 週檢舉
Mi Shakiro
董彥廷 不行~我沒有董先生懂
3 週檢舉
Shih Wei Huang
果然是董的都懂
3 週檢舉
U Po Fun, profile picture
U Po Fun
努力不一定會成功,不努力一定會更輕鬆,各位學長姊,請多休息,開單、受理、丟出去,安全準時下班最重要
3 週檢舉
Tai Shiang Wang, profile picture
Tai Shiang Wang
盤查真的不要勉強,我以前常告訴自己,國家法律只賦予我在派出所的權力就這樣,就算百分之90覺得有問題或覺得氣憤,還是要替自己著想。就算績效再好,沒有法律的支持都是刀尖上行走。不要自己覺得很行,要萬事謹言慎行。
3 週檢舉
江文成
Tai Shiang Wang 大觀戰神,敬禮🫡
3 週檢舉
Frank Tsai
Tai Shiang Wang 法律支持什麼?違法盤查?🙄
3 週檢舉
Tai Shiang Wang
Frank Tsai 如果執法有依據就沒違法啦
3 週檢舉
Wang Si, profile picture
Wang Si
想問問小編看法,文中寫道"(放在10年前,根本不敢想像)",所以以前的執法狀況是比較進步的嗎?
3 週檢舉
Tien Chi Chen
Wang Si 應該是以前就直接記過調職,直接認錯!不管是否做錯!
3 週檢舉
董彥廷
Wang Si 以前更惡劣,以前沒有密錄器否則一堆狗娘養的警察栽贓嫁禍,私刑毆打,隨意進民宅強盜搜刮都有
3 週檢舉
Perri Charles
Tien Chi Chen 屁勒,以前壓下來不知道有多少,還有員警喝醉對義警開槍的
3 週檢舉
陳小偉, profile picture
陳小偉
想念恩公署長
3 週檢舉
張斌智, profile picture
張斌智
這篇寫的太好了
出門上班第一個要考慮的是自己的安全
包括人身安全、法律安全
每天都平安
那就是最大的功獎、最棒的考績
3 週檢舉
張傳承, profile picture
張傳承
自由心證研判太自由,比例原則沒有標準原則。當警察不再有執法的尊嚴,造成警察的冷漠和忽視,是全民之褔?
3 週檢舉
Pilin Pilin, profile picture
Pilin Pilin
不要盤查等下班就好
3 週檢舉
Giricek Lin, profile picture
Giricek Lin
是的,咱無時無刻都在學習好好當名佛系警察
3 週檢舉
王布布, profile picture
王布布
也是啦齁
法律賦予的條文就是要我們不要亂看亂盤查
保障人身安全

出事就是民眾的福報了
3 週檢舉
辛文炳, profile picture
辛文炳
唯一能破壞警察行象
只有警察人員自己
3 週檢舉
蔡承修, profile picture
蔡承修
最近台南提倡大膽用槍 用腳就嚴懲
就知道上級沒救了
3 週檢舉
李冠毅, profile picture
李冠毅
聚眾鬥毆、交通壅塞、交通違規、公共危險,沒關係通通使用Google map處理,輕輕鬆鬆
3 週檢舉
Hsi-Wei Wang, profile picture
Hsi-Wei Wang
講那麼多績效到月底還是要檢討
3 週檢舉
方宣淯
再來說槍枝氾濫,再來說隨機犯案,是真的蠢到不知道問題出在哪裡
3 週檢舉
文瑞安
光是還要求站在路口中央交通指揮就是進步反指標!
3 週檢舉
洪國晉
呵呵 有些人當狂站士卻能每次都經不起檢驗呢
3 週檢舉
文瑞安
洪國晉 你不能用一般的眼光看待專業
3 週檢舉
Chung Ming Huang
現在政府法律是保護壞人及懂法律的人,尤其是穿拖鞋的部長。
以後人民法官一定更會判,
警察不要強求遇到拒絕盤查,放自己一馬。
記得認真工作準時上、下班不要隨意盤查,等報案喊救命再出手,不要隨便開槍。
以上是懂法律人的期待,警察升官要靠讀書考試較實在。
3 週檢舉
李思賢
姜哲熊禮帆戴大鈞堅持不盤查原則準時下班吃犢燒肉
3 週檢舉
戴大鈞
李思賢 盤查? 不可能的啦
3 週檢舉
姜哲
李思賢 很久沒吃了 何時吃呢
3 週檢舉
熊禮帆
李思賢 當警察的戒律就是不盤查,破戒通常都沒好事...
3 週檢舉
張智瑋
大法官釋字535天條就在那裏,要跟法律過不去那也沒辦法,他不適合這個工作
3 週檢舉
Onoin Wei
張智瑋 那個天條沒用,檢法才不管,這個案例是特例,剛好有錄影又有路人錄影,輿論太大包庇不了,在這之前,一樣或更誇張的狀況,檢察官和法官都會包庇,就像楊律師的案,就連這案一開始也是不起訴
3 週檢舉
羅景耀
支持全台警察罷工!擺爛放爛等退休!反正民進黨搞不好又再把退休金變更少,那麼認真幹嘛?
3 週檢舉
Kevin Huang
連台灣法律都不挺自己人了
3 週檢舉
Frank Tsai
Kevin Huang 挺違法盤查?🙄
3 週檢舉
Kevin Huang
Frank Tsai 各有各的難處警察的高層要績效,等你當上檢查官或法官就知道了同學,律師檢調也有分派系等你真的執業就知道了同學😀
3 週檢舉
Kevin Huang
Frank Tsai 在檢調眼中律師也只是懂玩法律的人而已😂😂😂
3 週檢舉
Frank Tsai
Kevin Huang 好了啦,講不出什麼就把人幼體化😂 超可悲😂
3 週檢舉
Kevin Huang
Frank Tsai 已截圖請我的律師蔡碧仲曹合一看告不告得成誹謗或恐嚇喔別忘了同學你律師有過嗎😂😂😂
3 週檢舉
Frank Tsai
Kevin Huang 這種簡單的法律問題還要截圖問喔當然是不會成立啊😅😅
真的超可悲,又要拿人壓我,可惜蔡碧仲是我指導律師的指導律師,曹合一是我鄰居🤣
3 週檢舉
Steven Kuo
現在警察到底會不會隨身帶異議單,沒有帶在身上就少在那543,警察有公權力跟較大的現場解釋權利,更需要小心謹慎。

這次沒過肩摔跟腳鐐跟9小時監禁,我想大家還是會選擇信任警察,要嘛警察的合理懷疑要更精準一點
3 週檢舉
Onoin Wei
Steven Kuo 現場也可以認為警察犯罪逮捕警察,兩邊都是用刑訴法88,一樣大,事後是看法院判,當場是看誰打得贏
3 週檢舉
Steven Kuo
你認真的再講幹話
3 週檢舉
黃凱鈞
苦幹實幹,撤職查辦,東混西混,一帆風順。
3 週檢舉
Kevin Huang
黃凱鈞 調職過爽爽,高層一說基層忙死
3 週檢舉
柯小樹
黃凱鈞 台灣鯛很多,當警察拼死拼活,不是醫院就是跑法院,警察也是一種職業,安全上下班最重要
3 週檢舉
盧金幸
幹嘛盤查?找自己麻煩
3 週檢舉
張浩
王韋堯學長請注意執勤技巧,勿追車請尾隨待機。
3 週檢舉
王韋堯
張浩 你忘了 我服務態度非常良好
3 週檢舉
黃凱昱
張浩 效仿學長認真開單就好
3 週檢舉
張浩
黃凱昱 我都扣車不搜車的,保障毒蟲人權
3 週檢舉
李大人
張浩 不做事就不用技巧!
3 週檢舉
James Chiang
3 週檢舉
胡旭銘
James Chiang 以前年輕不懂事,看到酒空臉藥仔臉就要攔,現在就呵呵
3 週檢舉
James Chiang
胡旭銘 現在都是被檢討小電腦使用率太低
,真想不通以前是吃錯什麼藥才會去攔查人車
3 週檢舉
吳大頭
胡旭銘 你長大了
3 週檢舉
Gary Sheng
我永遠記得一句話:
沒有績效不會死啦!
3 週檢舉
Chao You Zheng
以後盤查表上就寫假借職務上之機會交回去就好。管它去屎!
3 週檢舉
王柏凱
啥年代了,還不佛起來,再不佛,佛也發火。
3 週檢舉
黃興綱
媽啊!有鬼
3 週檢舉
進成吳
黃興綱 呢沒有党啦~是魔鬼終結者趕快退
3 週檢舉
翁情義
請別以為穿上警察制服就是神明上乩童的身
降駕可以百毒不侵儼如天仙
3 週檢舉
陳葦庭
還不是為了可笑的雞笑制度
3 週檢舉
林石原
苦幹實幹,移送法辦
3 週檢舉
陳志強
為了長官要的績效不慎觸法遭判刑,長官除了切割責任外,能幫你什麼?
警察受理刑案,不告不理,何苦為難自己?
長官為了仕途順遂,總是要基層多多盤查、弭禍於無形,出事了便光速撇清!
人民對警察期之如聖賢,任你出發點如何為治安而努力,不慎出了事後皆棄之如敝屣,各種指責及撻伐爭相而至,人人為恐來不及踩上一脚!
績效與牢獄相隔一線,既非聖賢、也無聖賢待遇,何苦為超乎職責能力之事?
為自己、為家人,奉公守法、謹守本分即可
3 週檢舉
Andy Chen
陳志強 個人超痛恨這種為了自己的仕途,壓榨甚至要基層做些不合理事情的公務員。若是我就「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何必為了長官讓自己冒著被告甚至丟飯碗的風險?
2 週檢舉
喜龍
遊戲規則要先看好才能開始玩遊戲嘛~😄😄😄
3 週檢舉
林偉政
你是在說為了逮捕通緝犯而去亂打人的那二位惡警嗎
3 週檢舉
Jeff Chiu
那時剛好遇到黑道砸松山分局,握手言和的戲碼~~唉,只能說天意
3 週檢舉
Rienne Wu
可以組工會啊
3 週檢舉
Jie Yang
法律限制得多,影響人權。限制得寬鬆些,又讓犯罪有機可趁。這是國家的選擇,不是只靠執法者個人意志能翻轉的,執法者面對更大的問題是上面的期待不合比例的巨大,上級教導用6-8條警職法處理所有案件跟狀況,有些上級講話不是依法而論述的。
3 週檢舉
Onoin Wei
Jie Yang 小警察很無奈
3 週檢舉
Mimi Chen
恩公
3 週檢舉
Dimitri Liao
原來是公安啊 我還以為是警察
3 週檢舉
張晉昇
我願意「乖乖配合就好」是因為我認為大家都是社會上的一份子,每個人都願意犧牲自己的一點點不方便,就能大家的生活都能過得更和諧更安全(犯罪學也有讀到過),而且只是耽誤1~2分鐘相對於公眾利益來看,真的是很明顯的無關緊要,每個人都不要這麼自私,讓社會這麼冷漠(除非是派大量員警廣範圍內每一個人全部都逐一盤查,那又是另外情況,但這例是單一員警,他又能問多少人,不可能達到這種明顯妨害公眾利益的程度)
3 週檢舉
林鼎山
大多數警察都是優秀.素質差的一定要挑出來.不能壞了警察的好名
3 週檢舉
Cesare Zhang
一個月薪水才多少
別那麼認真,做剛好就好
3 週檢舉
Frank Tsai
Cesare Zhang 認真違法暴力盤查?🙄
3 週檢舉
Jie Wang
這種狀況這麼明確的還能有留言袒護,捫心自問自己盤查嘴警職法時有多少人只是看你不爽想找麻煩吧
3 週檢舉
言白白
可憐納
3 週檢舉
朱嘉慶
佛在2500年前就慈悲開示了🙏🙏
3 週檢舉
陳少凡
警察加油💪
3 週檢舉
莊大偉
知識上各退一步想就好
3 週檢舉
蔡政學
警察難為,法律是保護壞人,不是保護好人。
3 週檢舉
Gary Cheng
就問一句:「為什麼要配合?」、「不配合違法嗎?」⋯然後勒~~😓😓
3 週檢舉
Onoin Wei
Gary Cheng 鄉民會說沒怎樣就配合一下,我就跟他們說,你女兒屁股陰道沒藏毒,挖一下也不會怎樣
3 週檢舉
Cch Cch
民眾支持很重要,小到戶長大到總統都是有關,法還不是人定的夠多就可以修訂了
3 週檢舉
陳柏宇
我佛慈悲
3 週檢舉
劉氏
趕羚羊
3 週檢舉
吳俊彤
話說啊~這位老師~這件事真的很蠢⋯⋯
3 週檢舉
Chiawei Huang
笨警察跟左膠加起來對社會治安的危害比+9還糟糕
3 週檢舉
陳凱文
我以為是木村
3 週檢舉
Andy Liang
心存僥倖下場被判刑!正解!
3 週檢舉
李衛承
佛起來等績分到調專單
3 週檢舉
佑丞相
可怕的是 訓練永遠沒教導你突發狀況如何應對 只會套招式的表演
3 週檢舉
Onoin Wei
佑丞相 真的,99%警察打不過我一個讀書人,只能在路上強暴女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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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minic Liu
講個笑話:攔檢盤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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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桑生
執法雖過當但罪不致死
3 週檢舉
陳斯銘
該死的
3 週檢舉
Ін Лін Циу
為了績效,半夜我就被莫名其妙的攔下查身分吹酒測,這根本就是濫權⋯⋯
後續我發現警察是每一台車都攔,不分青紅皂白~
這根本是濫權⋯⋯
3 週檢舉
Forseti Chang
Ін Лін Циу 如果是行經指定路檢點,依法確實是可以攔查全部人車的。
3 週檢舉
Ін Лін Циу
Forseti Chang 沒有,警察騎機車,看到人就攔

這也合法?

我半夜就這樣被攔下
3 週檢舉
Forseti Chang
如果說這種情況,可以要求員警闡明攔查理由,基本上有點底子的大概都會謹慎應對或放行,少數容易腦羞的狀況大概就是跟這篇的主角差不多下場。
3 週檢舉
Ін Лін Циу
Forseti Chang 根本笑話

警察違法亂紀,還怪民眾沒底子?

有底子的人,警察不敢攔?

沒底子的盡管攔?

Fuck all,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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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文義
Ін Лін Циу 我早上10點騎機車,經過一處籃球場小公園,就被警察酒測
3 週檢舉
Ін Лін Циу
徐文義 靠北警察的小編~趕快出來維護正義~

警察濫權應當如何處置?

笑你這小編也是假鬼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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Ін Лін Ци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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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佩琪
反正酒駕撞死人被害家屬就會告了警察幹嘛有事沒事盤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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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櫃
千萬不要當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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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小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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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 C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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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ng Tsan Fang
想想這個政府怎麼剝奪你的退休俸,你就知道當時不應該用大外割,要用大聲問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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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維淏
就一堆警察亂盤查啊
我某次11點多下班,還穿著店裡的制服騎車回家都能被盤查,而且還不是酒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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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小新
好好人不當 偏要當畜生?是要怪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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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天師
台灣恐龍的心證見解通常奇葩到令人無法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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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 Funta
腰間的佛系警察貼牌,到現在我從來沒有愧對它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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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 Cheng
Sky Funta 我慚愧,我也要乖乖的。
3 週檢舉
吳俊彤
Sky Funta 我佛我佛我佛可以了吧⋯⋯
3 週檢舉
華布萊
警察握有強大的公權力權力越大應該要越自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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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有趣
還有人還在以警職法拍搜當搜索呢
3 週檢舉
Tsang-wei Liu
說個笑話:合理懷疑
3 週檢舉
吳小樹
只要會考試會讀書就好,當上法官後,別人的生死大權完全決定在自己的理念與想法?建議法官上任前,先到派出所當實習警員2年,了解一下目前員警的執法難度,而不是坐在辦公室,用自己的想法決定生死大權
3 週檢舉
Onoin Wei
吳小樹 法院一堆司法敗類,垃圾檢察官和法官,桃園地院特別多,假博士手下也一堆
3 週檢舉
上官碧翼
我也遇到過執法過當的員警,投訴之後,調閱他們的秘錄器,連累了他們分局組長打電話來猛道歉,但我相信,這絕不代表大部分辛苦在崗位上認真執勤的員警。
3 週檢舉
陳宥任
松山分局被砸的時候,也沒見警察敢制服現行犯。摔人家女老師,可恥。
3 週檢舉
陳建屏
沒績效沒關係,但沒工作就爸比Q
3 週檢舉
Andy Chen
恭喜所有曾無端遭到警察無理(禮)盤查的民眾(包括我自己在內),終於有司法人員幫大家出口氣,也希望所有想藉由「警察職權行使法」對路人動粗的警員往後知所警惕。「警察職權行使法」不能濫用,更不能成為警察隨意對街頭路人動粗的護身符。最後更感謝此次桃園地院法官伸張正義,很想知道是哪些法官^^。
2 週檢舉
鄧崴中
舒服啊😌
3 週檢舉
Bu la Lo
嘿嘿 你各位啊 !不是身上披了一身黑衣皮 就可以為所欲為啊 !這則判決 看了就是爽 ……… 沒有什麼字可以形容 !
3 週檢舉
許國士
公務人員嗎⋯⋯

所以要學習做一個乖乖的公務員
3 週檢舉
林正義
傻眼的自由心證判決會讓第一線執法人員很喪氣
3 週檢舉
林明輝
她的表情…不像?
3 週檢舉
AI Zhu Ya
爽 讓那些嘴巴 一直說妨礙公務的員警看看''妨礙公務 不是啥時都有用的。
3 週檢舉
Zhuge Liang
AI Zhu Ya 其實也沒到很爽,警察一句萬用無限上綱妨礙公務就先合法MMA你一頓粗飽,然後銬回警局浪費你時間,再讓你去跑地檢、花錢找律師跑法院等等流程,最後判決還有一定機會敗訴,而警察始終就是爽完MMA他就沒事,更何況你被他用妨礙公務搞上法庭,鴿子還會有檢察官來幫他辯護人,台灣法律很大部分就是保障惡警,說句笑話,台灣真是民主人權聖地
上星期日檢舉
梁俊郎
是馬後炮嗎?
3 週檢舉
金賀
現在都不敢隨意盤查或搜索人車 一不小心就會觸法 就像是被判刑要去關 變成監獄的人犯 監獄裡真的很苦 待在裡面會很難過 尤其是人犯知道有警察身份的人 入監服刑的話 裡頭生活應該不太好過 用幾句話來做總結 1:警察有自由裁量權 2:資源依賴 3:銜接性工作 4:司法漏斗現象 現在除非有違法犯罪事實之發現 持有搜索票或拘票 才會對人車搜索或拘提 一般巡邏治安熱點或是簽到與簽箱 準時上崗、平安下莊、領薪俸這才是真的 永遠抓不完的壞人、永遠處理不完的案件 警察只能一時喝止犯罪 但永遠無法解決社會問題 一切都是假的 當警察如果太認真 真的就輸了! 把自己的身體生活顧好就好 這比較實在! 過來人之心聲
23 小時檢舉
王賢華
林鼎山,彼此,彼此,弟兄平安,新年快樂,1,我信你的猴子在叫,2,台灣的死條子很多,好的沒有幾個,3,因為公權力的關系,警察變成了死條子,你們認同嗎?今日暫時交通至此,共勉之,感謝主,
3 週檢舉
小飛俠
這下壞人可用此範例犯案
3 週檢舉
Kitty Hui
Sunny Lu可憐弱勢族群🤭當啥基層該衝了🧐
3 週檢舉
王賢華
還有三重打人事件,也比照辦理,共勉之,感謝主,
3 週檢舉
陳佩琪
幹嘛那麼認真盤查,眼睛裝瞎巡邏騎車騎一班回去薪水還是這樣下來
3 週檢舉
Job Lee
個人覺得啊!基層不要為了獎勵就硬要,警職法是一個很模糊,隨便你解釋的一個很不恰當的法令,當你依據一個連法官都搖頭的法律去發動你的警察權可要小心
1 週檢舉
王賢華
更正警察,
1 週檢舉
Quen Fug
馬後炮一堆在鬼島對錯是涇渭分明嗎對錯是司法判決說了算嗎父子騎驢在鬼島才是王道好嗎啊哈哈哈哈
3 週檢舉
卓勝璿
黃興綱 別怕!你可以的!😂😂😂
3 週檢舉
劉羽恩
沒事好好上班就好 別盤查了 閒著
3 週檢舉
Kiki Chen
警察不是只會開單?
3 週檢舉
Yu Wen
Ho Ng 🐶怎麼看 🤔
3 週檢舉
Ho Ng
Yu Wen 這個多講多錯
3 週檢舉
行政歸行政 刑事歸刑事
警政改革
請支持行政歸行政 刑事歸刑事
週五檢舉
黃樂麴
上禮拜低卡在那邊要法律系不要把刑事訴訟法當聖經

今天警察傷腦筋
呵呵呵
3 週檢舉
王賢華
林偉政,彼此,彼此,弟兄平安,1,這兩個不是警插,他們是死條子,2,台灣死條子很多,杖者公權力,無法無天,3,條子不死,台灣不會好,
1 週檢舉
陳家豪
違法就是違法
別把自己形容有多偉大了
3 週檢舉
吳佩臻
這麼感慨,我支持你們組工會!
自己的權利自己爭取!
3 週檢舉
李巨炮
毒瘤
3 週檢舉
Kay Alpha
別盤查就好!
3 週檢舉
張正龍
這一個員警
在沒合理動機盤查時
自己就沒有依循法律了吧

為何你覺得
警察沒法律支持?
3 週檢舉
陳永興
自家也有父母 姐妹 子女 你怎麼摔的下去?老鼠屎!😡😡😡
3 週檢舉
謝正安
已經不是主動打擊犯罪的時代,乖乖等報案再出動,不要惹禍上身。
3 週檢舉
翁藝展
法院認證
盤查=假借職務之便
3 週檢舉
Jonas Pan
這就是在民粹主義的台灣當警察的悲歌
3 週檢舉
Alb Sheng
這樣做不就沒事了,主動發動盤查,偏偏還查到一位老師,殊不知有些老師飽讀詩書要惹還很難全身而退,績效再好也比不上平安下莊來的重要
3 週檢舉
劉任修
巨嬰時代
3 週檢舉
Chloe Wu
緊平緊平,未發現不法
3 週檢舉
Alonso Quijano
現在員警連發動依那一發條那幾項都說不出來,靠的就是主觀認定、直覺想盤就盤乖乖配合?法律知識堪憂還以為自己能成為執法者?
依法行政連這點做不到真的就不要盤查了
法律知識與法條正確運用都不知道前提執法必須保障人權、依法行政
不是當隨便
3 週檢舉
馮勁儒
警執法再亂擴大解釋啊 法官的認知跟長官的認知有極大落
3 週檢舉
鄭森森
再亂來啊,雞毛當令箭,吃到羹了
3 週檢舉
羅董
這個案件是很好的執法教材,不是警察要怎樣,就怎樣
3 週檢舉
莊馬克
發起一周不盤查運動
3 週檢舉
陳永易
在這邊哭哭以後不認真工作的是不是真的警察啊?

要情勒也要讓人家知道你是誰啊,不然怎麼情勒得到人?
3 週檢舉
Hanson Chuang
立法組工會、罷工。這樣警察的職權才能歸於平等。
3 週檢舉
方翔
連最懂法律的法界專業人士都無法使用法律來捍衛自已的工作權益,(法律只保障懂得法律的人?這一句話該修正了。就算懂法律也保護不了自已。)何況其它法律知識都不如他們的人呢?
連他們都自身難保了
何況是你我
該怪誰?
星期三檢舉
許堯舜
長期歷史權威執法:
『但因人心受民主自由保障民權浮濫洗滌,已無法忍受過去歷史,傳統權威執法模式,執法衝突使然!

必須改革:
『適應現代講究,保障民權,又能保護執法者人身安全,新時代執法模式!』

即只要觸法者:
『行為無攻擊或妨害執法;執法者勿強勢自衛反擊;或強勢執法拘束!』

至於對觸法者:
『可能言語幹譙挑釁,執法者應忍耐下來,以影音記錄下來!』

讓後續單位:
『確認後,以高昂罰金懲罰教訓;與修立法規,將觸法者,言語觸犯執法相關人,人身毀謗、侮蔑罰金,轉移執法者領取;來撫慰執法者,身心傷害便可!』

改革街上執法過程:
『單純化與順利執行為宜!』
3 週檢舉
3 週檢舉
陳桐山
唐沛寧 勤務表是法源也!
3 週檢舉
Ін Лін Циу
唐沛寧 我就遇過,半夜看到車就攔
還強迫吹酒測⋯⋯
3 週檢舉
Mica Tasi
傻,挑KPI做事好嗎
3 週檢舉
焰尾
告誡警察,你不是法律,你要守法
而且因為你是警察,你更該守法律
星期三檢舉
Onoin Wei
上次幫警察上課,規範上還是很有問題,合理懷疑的定義還是太模糊!要有明確舉例,這樣警察才知道哪些狀況可以當做合理的理由,新的狀況才有東西對比,檢察官法官才會被限制哪些明顯是不合理不能包庇,才不會理論上是釋憲535,實務上包庇一堆不合理的理由,像是楊律師敗訴的例子

現在常年檢察官和法官的包庇,警察才敢一直踩線,無搜索票、拘票,卻能任意查身份、包包、車子、身體以及綁走帶回,像是這次公然在路上強暴女老師,不但副所長出來聲援,甚至檢察官一開始也不起訴,如果沒再議,當街強暴女老師,再帶回去侵犯超過九小時的事情,就等於被認可而且無罪的事了,這些檢警的官官相護變成一堆司法敗類

其他還沒囂張的小警察就跟我表達他們的無奈,既能理解高中公民及法律課的依法理論,但實務上的傳承和要求又出現矛盾,這一切,還是立法跟司法人員的智商太低,規範太模稜兩可,讓一堆掌權者日久就開始腐敗,變成一群司法敗類
3 週檢舉
叮噹茹
3 週檢舉
吳定原
三重 萬華警察的素質 不敢恭維
3 週檢舉
Hsu Yu Sheng
那可以談談三重警打人事件嗎?
我想知道你的想法跟立場?
3 週檢舉
呂律師の刑事訴訟法攻略
👍
3 週檢舉
蘇貞昌
在台灣活了三十年 從來就不覺得所謂的法律跟警察有任何丁點作用!
3 週檢舉
Kai Jelly
3 週檢舉
吳佩臻
我就問,女老師到底哪裡可疑?
3 週檢舉
艾城
吳佩臻 可疑怎麼判定?犯罪人會寫在臉上嗎?哈笑
3 週檢舉
Hsien Che Hsieh
3 週檢舉
蔡小諾
3 週檢舉
邱富鴻
22 小時檢舉
Kevin Tsai
拜託各位米蟲不要認真工作,道路上盡量摔路人發洩你的情緒,考績升序列給我們就好 感恩
3 週檢舉
陳正誼
最好平安無事,總有一天輪到她報案,再根據程序辦事
3 週檢舉
涂堂鑾
三重不是更誇張? 還不是沒事
3 週檢舉
鄭佳成
要怪誰啊
這是假賽的警政署嗎
沒有好好的宣導臨檢檢查的要點、讓有警察公器私用
說難聽一點就是有牌的流氓
哪裡有什麼事啊只不過記申誡
不痛不癢了.難怪台灣人民完全不相信警察和司法
警察爛透,喝花酒和黑道在一起的一大堆
3 週檢舉
陳偉誠
我不敢得罪警察
3 週檢舉
Hsu Yu Sheng
那可以談談松山黑衣人事件嗎?
我想知道你的想法跟立場?
3 週檢舉
蘇士鋐
講一件幾年前發生在自己身上的案例。
曾經有一次三更半夜騎車返家途中,遇到三名員警分騎三台警車,以前、中、後包夾的方式將我逼車到路邊停駛,表明我一臉看起來有問題的樣子,要求查驗我的機車車廂
那時候什麼都不懂,只知道傻傻配😩
3 週檢舉
方翔
台灣一定要有死人才會改,這你不明白嗎?什麼柯媽媽的強制機車責任險都是類似的事
星期三檢舉
王賢華
新年快樂,阿們,條子不死台灣不會好,1,可惜判的太輕了,要學美國的弗洛伊德事件,至少要判五年,2,弗洛伊德是過失致死,才判22年半,3,台灣的死條子,跟中國大陸的武警一樣大,先前有三重打人事件,現在又有警察大外割事件,不穿制服,我以為是解放軍的武警,你們認同嗎?新年快樂,共勉之,感謝主,
3 週檢舉
劉畇杉
哈~身穿公服~借職務之便~找人發洩情緒~有否心之肚明!
3 週檢舉
Amber Ya
劉畇杉 您出事情千萬不要報警 找警察會被發洩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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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畇杉
Amber Ya~~哈~~您在恐嚇我還是威脅我啊~!
3 週檢舉
Amber Ya
劉畇杉
您是在誣蔑毁謗我嗎?順著你的邏輯告知!
3 週檢舉
劉畇杉
Amber Ya 您那位啊~太看的起自己了喔喔!
3 週檢舉
Amber Ya
劉畇杉
內心自卑看不起自己的人,才會覺得別人在發洩你
3 週檢舉
劉畇杉
Amber Ya 您很強大~好棒棒喔~記得要好好保持~祝福您新年快樂~!
3 週檢舉
Frank Tsai
Amber Ya 有人報警請乖乖去開你的報案證明單好嗎😂
做好份內事是義務,不違法盤查也是義務,有什麼問題嗎這位邏輯盲?超可悲😅
3 週檢舉
星期二檢舉
Shen Wen Ho
支持民眾
3 週檢舉
何少泉
魔獸強力推薦,現在註冊領紅包 bit.ly/3i5ojyR
2 週檢舉
Kueh Joē
黑警死全家
3 週檢舉
王賢華
3 週檢舉
王賢華
3 週檢舉
王賢華
3 週檢舉
王賢華
3 週檢舉
王賢華
1 週檢舉
王賢華
1 週檢舉
王賢華
1 週檢舉
Zhuge Liang
管好你們基層年輕員警,是現在89都去讀五專考警察? 萬用妨礙公務故意激怒民眾然後再合法MMA? 警察社會價值低都是這群老鼠屎抹出來的
上星期日檢舉
沈信宏
2022/01/03新北古姓偵查隊長酒駕。
2022/02/01台北偵查小隊長酒駕肇逃。
2022/02/04高雄林姓警員酒駕拒測烙跑。
2022/02/06台中陳姓警務員2度酒駕。
2022/04/07新北國道邱姓警員酒駕,拒測衝撞警察。
2022/05/30高雄張姓督察酒駕。
2022/06/02台中行政組陳姓警員酒駕。
2022/06/18台中劉姓警員酒駕拖五天被爆料才處分。
2022/08/02新北陳姓陽光警察酒駕。
2022/08/29高雄蔡姓巡佐酒駕。
2022/08/30高雄蔡姓巡佐連續酒駕。
2022/09/18高雄王姓員警酒駕。
2022/09/24高雄陳姓偵查佐酒駕自撞身亡。
2022/10/06高雄吳姓所長酒駕。
2022/10/23高雄謝姓警員酒駕。
2022/10/14台北李姓員警二度酒駕。
2022/11/25台南歸仁警分局員警上酒店酒駕拒測。
2022/11期間 台南警友會主任酒駕肇逃,台南吳姓偵查隊長、警備隊長以及承辦員警,三人幫包庇頂罪。
2023/02/06高雄黃姓員警酒駕。
2023/02/07高雄朱姓員警酒駕。
2023/02/15台南卞姓員警酒駕。

我要抱怨中央到地方政府只會喊口號,
警察知法犯法卻不用現行犯移送,
並且還能再犯才會免職沒收退休金
造成警察有恃無恐,平均每個月都有警察酒駕,
甚至一個月3件、甚至警察可以酒駕三次,
還有那些沒抓到的黑數。
養成許多警察更無法無天的包庇酒駕,
他們還能領退休金,把納稅人當笨蛋。
還讓酒駕警察可以繼續上班、繼續酒駕到撞死民眾。

警察人員駕車安全考核實施要點第九條:
「警察機關審議懲處案件,得衡量事實情節,依據警察人員獎懲標準等相關規定酌予加重或減輕處分。
「銓敘部函示,為貫徹政府杜絕酒後駕車決心,就公務人員酒駕,並因之肇事者,如有言行不檢,致嚴重損害政府或公務人員聲譽,並有確實證據等情事,得為1次記2大過處分免職之懲處,因此認定市府免職的處分依法有據,駁回謝姓巡佐之訴。2022年9月」

#現行法律就能直接開除酒駕警察不能讓他們有第二次第三次還爽領退休金
#人民的稅金不該給酒駕警察爽領
#政府不公義酒駕警察的退休金應全數給酒駕被害人
#酒駕警察不該卡位優良警察的晉陞挾怨報復考核優良警察

https://news.tvbs.com.tw/local/2043286
1 週檢舉
Wei Zeng
當個快樂一線三
3 週檢舉
柳文培
Wei Zeng 當個快樂的三星一線小警察,凡是走走看看停停交交朋友。打打嘴砲。一個月就過去了一年就過去了。一晃一晃孩子長大了~能退休就退休了,無情無義的政府大家要小心謹慎保護自己。
3 週檢舉
黃奕文
游富翔 永遠支持my bro
3 週檢舉
Wei Zeng
柳文培 學長你講的實在太中肯了!
3 週檢舉
Wei Zeng
黃奕文 我在大湖酒莊 人呢?
3 週檢舉
柳文培
處處是平交道~停看聽再決定處理案件的輕重
3 週檢舉
施博駿
月退要60,這政府真棒👍
3 週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