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小儒
這問題很奇妙,所謂經合法通知無故不到場得申請拘票,首先要合法通知,其次要無故不到場,但打電話請假這招也很好笑,你打電話去向書記官請假,看會不會暫停法律程序的進行。
最好笑的是警大、警專很多人高中學測成績遠比某些法律系高,讀完之後卻被屌打,所以索性特考就不考刑、法刑訴了,正確講是混著一些特別法一起考,靠一些特製的考題取勝,為什麼較優秀的學生給你,教完之後卻不敢光明正大的比刑法、刑訴申論題呢?
就是因為這個軟肋,很多民眾來報案,持著誇張的法律見解,然後嗆著我問過律師了,是看的懂字的都叫律師嗎?其實特考班也有很多法律系的學生喔。
有的甚至自稱自己是律師,陪著報案人來,講一堆外行話,要他提出委任狀就烙跑了。
其實法律系很少人會專精刑法、刑訴,行政法、民法這些法專精的比較多,不是人家強,是你太弱了。
而且很多律師陪同來報案提出告訴,問完筆錄直接私下跟律師講,這應該不會成罪,律師笑一笑,告贏告輸都是5、6萬,當然鼓勵他告。
所以,依照法定程序盡力做就好,有沒有叫律師差在哪?還是你只能用威脅、呼嚨被害人承認這招?
最好笑的是警大、警專很多人高中
就是因為這個軟肋,很多民眾來報
有的甚至自稱自己是律師,陪著報
其實法律系很少人會專精刑法、刑
而且很多律師陪同來報案提出告訴
所以,依照法定程序盡力做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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