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鳥互娛服務條款
為保障會員(以下簡稱甲方)使用青鳥互娛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服務電話:02-2218-7700;地址:新北市新店區民權路88號2樓;客服信箱:gransaga@sialiagames.com.tw ;統一編號83592162;負責人:李子豪(以下簡稱乙方),線上遊戲服務的相關權益,請於註冊登記使用乙方遊戲之服務前,詳細閱讀以下規定。同時如直接於遊戲內註冊者,消費者個人資料請詳載於會員註冊頁面。
遊戲服務之申請,若甲方為未成年人(未滿二十歲)或不完全行為能力人,甲方必須告知法定代理人(如:父母、監護人)在其陪同下共同詳閱、瞭解本契約與乙方遊戲相關之遊戲管理規章內容,並取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始得進行,當甲方使用或繼續使用會員得使用之服務時,即表示甲方已在法定代理人陪同下詳閱、瞭解並同意遵守本契約、遊戲管理規章內容,甲方對本服務同意書之同意及其他意思表示,均視為已取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
若有未成年人或不完全行為能力人未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或未由法定代理人代為付費購買點數致生法定代理人主張退費時,法定代理人得依官方程序,備妥證明文件並提出申請,經乙方確認後,退還消費者未使用之遊戲費用。若該費用是未成年人或不完全行為能力人與購買點數的平台(包含但不限於Google Play、iTunes等平台)之間有消費糾紛,該未成年人或不完全行為能力人及法定代理人應向平台方進行反映。
乙方應於官網首頁、遊戲登入頁面或購買頁面以中文明顯標示,若甲方為未成年人或不完全行為能力人,除應符合前述規定外,並應於甲方之法定代理人閱讀、瞭解並同意本契約之所有內容後,方得使用本遊戲服務,本契約條款變更時亦同。
乙方保留增訂及修改本契約之權利,本契約如有增訂或修改時,乙方將於網站或遊戲內公告修改之事實。若甲方不同意修改的內容,請勿繼續使用本服務,如果甲方於公告後繼續使用本服務,則視為已接受並同意該修訂、增補條款。
第一條、合約書適用對象
甲方瞭解一旦甲方按下「我同意」之按鍵,即推定甲方已經詳細審閱並瞭解本合約書的所有條款,並願意完全遵守本契約書與乙方相關之遊戲管理規章、規則。
第二條、合約書適用之範圍
乙方提供甲方線上遊戲服務及其他相關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甲乙雙方關於本服務之權利義務,依本合約書條款之約定訂之。
第三條、契約之內容
以下視為本契約之一部分,與本契約具有相同之效力:
一、乙方有關本服務之廣告或宣傳內容。
二、費率表及遊戲管理規則、規章。
契約條款如有疑義時,應為消費者有利之解釋。
第四條、服務範圍
本合約書所提供之服務,係由乙方提供網路伺服器,供甲方透過網際網路連線登入進行乙方遊戲。但此不包括甲方向網際網路接取服務業者申請接取網際網路之服務,及提供上網所需之各項硬體設備。
接受本服務之甲方必須自行配備上網所需之各項電腦設備,並負擔包括但不限於「網際網路連線費用」、「電話費用」等之電信相關費用。 完成相關註冊程式後,即可具有會員資格並可開始使用本服務,甲方同意成為會員後使用之各項會員服務,其各項服務內容之所有權仍屬乙方或異業合作廠商及其所約定之人所有,甲方僅得依本服務同意書之約定使用,不得出租、出借、移轉或讓與給其他第三人使用。 乙方有權增加、變更、取消、停止本服務中相關系統、服務或功能之全部或部份,甲方同意乙方無須逐一個別通知。為增進擴充服務內容,乙方將致力於提供會員各項新穎之服務或功能,甲方同意本契約適用於現有或將來乙方所提供的各項服務。 為保障甲方權益,請使用合法、正當之方式進行相關服務,若甲方使用虛偽不正當之方式進行使用其他相關服務,乙方有權隨時、逕行終止本服務之資格及使用各項服務之權利。
第五條、遊戲登錄
甲方申請使用乙方遊戲,得應乙方之要求,於遊戲網站登錄與身份證明文件相符之個人資料。甲方所登錄之個人資料,有錯誤或已變更時,應隨時更正之,如因甲方登錄不實資料或冒用他人名義以致於侵害他人之權益或違法時,應自負法律責任。
乙方若有為提供本服務而與甲方聯絡之必要,且甲方未提供正確之個人資料,或原提供之資料已不符合真實而未更新,乙方得於甲方提供真實資料或更新資料前,暫停甲方遊戲進行,及遊戲歷程查詢之服務,或因甲方冒用、提供之個人資料不實或個人資料異動卻未更新,乙方另有權逕行終止甲方使用服務之權利。
為確保甲方使用本服務之權益,當無法驗證甲方身份時,甲方須提供身份證明、交易證明等資料,若缺一則無法驗證通過。
第六條、計費標準
本遊戲服務內(例如:遊戲商城、線上商店等)有提供需甲方額外付費購買之點數、商品或其他服務(例如:虛擬貨幣或寶物、進階道具等),乙方會於官網首頁、遊戲登入頁面或是購買頁面公告中載明付款方式及商品資訊。
費率調整時,乙方應於預定調整生效日三十日前於遊戲網站、遊戲進行中及遊戲登入頁面公告;若甲方於註冊帳號時已登錄電子郵件者,亦可以電子郵件通知甲方。
費率如有調整時,應自調整生效日起按新費率計收;若新費率高於舊費率時,甲方在新費率生效日前已於遊戲網站中登錄之儲值應依舊費率計收。
乙方於遊戲網站之遊戲收費制度說明的,該制度說明同為本契約之一部分。
第七條、服務暫停或中斷
於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得暫停或中斷本服務之全部或部份,對於甲方不負擔任何賠償或補償責任: 一、對於本服務相關系統設備進行遷移、更換或維護。 二、因不可歸責於乙方所造成之服務停止、中斷、變更或取消。 三、因不可抗力所造成服務停止、中斷、變更或取消。 如因乙方對於本網站相關系統設備進行遷移、更換或維護而必須暫停或中斷全部或部份之服務時,乙方於暫停或中斷服務前將於乙方網站、遊戲內公告或以電子郵件進行通知。 因甲方違反法令、本契約或因不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而造成本服務之全部或部份暫停、中斷、取消、變更時,該期間之費用仍依正常標準計費。 請甲方於平時對電腦設備採取適當之安全防護措施,以避免本服務之暫停、中斷可能造成甲方使用上之不便、資料遺失或其他經濟及時間上之損失,用以保障甲方的相關權益。
第八條、遊戲應載明之資訊
乙方應於遊戲網站及遊戲套件包裝上載明以下事項:
一、進行乙方遊戲之最低軟硬體需求。
二、依遊戲軟體分級管理辦法規定標示遊戲分級級別及禁止或適合使用之年齡層。
三、有提供安全裝置者,其免費或付費資訊。
四、有提供付費購買之機會中獎商品或活動,會說明活動內容、獎項以及中獎情形等相關資訊,並記載類似「此為機會中獎商品,消費者購買或參與活動不代表即可獲得特定商品」等文字內容之提示。
第九條、帳號與密碼之使用
一、甲方應知悉完成註冊程序後所取得之帳號及密碼,僅供甲方自行使用。甲方如將該組帳號、密碼以出售、轉讓或出借等任何形式交予第三人使用,因此產生之糾紛,由甲方自行負責,倘若因甲方的保管疏忽而致帳號、密碼遭他人非法使用時,乙方將不負責處理。
二、甲方取得帳號密碼後得依乙方提供之修改機制進行變更。乙方之人員(含客服人員、遊戲管理員)不得主動詢問甲方之密碼。乙方應於契約終止後三十日內保留甲方之帳號及附隨於該帳號之電磁紀錄(包含但不限於遊戲歷程與儲值相關紀錄等),三十日後乙方將進行刪除。
三、契約非因可歸責甲方之事由而終止者,甲方於前項期間內辦理續用後,有權繼續使用帳號及附隨於該帳號之電磁紀錄。
四、第二項期間屆滿時,甲方仍未辦理續用,乙方得刪除該帳號及附隨於該帳號之所有資料,但法令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五、甲方就本條之帳號及密碼的保管負全責,如因保管不周致帳號、密碼遭他人非法使用,此屬可歸責於甲方之情形,由甲方自行負責。
第十條、帳號與密碼之非法使用通知
任一方發現第三人非法使用甲方之帳號,或有使用安全遭異常破壞之情形時,應立即通知對方。乙方接獲甲方通知,或乙方通知甲方後,經甲方確認有前述情事,乙方得暫停該組帳號或密碼之使用權限,並更換新帳號或密碼予甲方,立即限制第三人就本遊戲服務之使用權利,並將相關處理方式揭載於遊戲管理規則。
第十一條、電磁紀錄被不當移轉時之處理方式
一、甲方如發現帳號、密碼被非法使用,且遊戲電磁紀錄遭不當移轉時,應立即通知乙方查證,經乙方以檢視IP位址是否為甲方未曾使用過之位址方式查證確認後,乙方得暫時限制相關線上遊戲使用人就本服務之使用權利。
二、乙方應於暫時限制遊戲使用權利之時起,即刻以書面或電子郵件通知持有前項電磁紀錄之第三人提出說明。如該第三人未於接獲通知時起七日內提出說明,乙方應直接回復遭不當移轉之電磁紀錄予甲方,並於回復後解除對相關線上遊戲使用人之限制,如不能回復時可採其他雙方同意之相當補償方式;乙方有提供免費安全裝置(如防盜卡、電話鎖等)而甲方不使用者,乙方不負回復或補償責任。
三、持有第一項電磁紀錄之第三人不同意乙方前項之處理,甲方得依報案程序,循司法途徑處理。
四、乙方依第一項規定限制甲方之使用權時,在限制使用期間內,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費用。
五、甲方如有申告不實之情形致生乙方或其他線上遊戲使用人權利受損時,應負一切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遊戲歷程之保存與查詢
一、乙方應保存甲方之個人遊戲歷程紀錄,且保存期間為三十天,以供甲方查詢。如逾電磁紀錄保存期限三十天者,恕乙方無法受理甲方之查詢申請。當遊戲停運或契約終止時亦同。
二、甲方得以書面、網路,或親自至乙方之服務中心申請調閱甲方之個人遊戲歷程,且須提出與身份証明文件相符之個人資料以供查驗。乙方得依政府相關法律規定酌收查詢服務費用(單筆查詢至多不得超過新臺幣貳佰元,費用標準發生調整時,依相關規定進行調整)。
乙方接獲甲方之查詢申請,應提供第一項所列之甲方個人遊戲歷程,並於七個工作日內以光碟或磁片等儲存媒介或以書面方式、電子郵件提供資料。
第十三條、電磁記錄
乙方遊戲之所有電磁紀錄均屬乙方所有,乙方並應維持甲方相關電磁紀錄之完整。
甲方對於前項電磁記錄有支配之權利,但不包括本遊戲服務範圍外之移轉、收益行為。
第十四條、連線品質
乙方各項系統設備因預先計畫所需之系統維護停機,應於七日前於遊戲網站中公告,且於甲方登入時通知,並於遊戲進行中發佈停機訊息。但因臨時性、急迫性或不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者,不在此限。
乙方應確保其系統設備,無發生錯誤、畫面暫停、遲滯、中斷或不能進行連線的情形。如因可歸責于乙方之事由而致不能提供甲方服務時,乙方應返還甲方因上述事由而使甲方無法使用且已扣除之儲值,或免收相當之遊戲費用,或遞延甲方得進行遊戲之時間。
第十五條、企業及消費者責任
一、乙方應依本契約之規定負有於提供本服務時,維護其自身電腦系統,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
二、電腦系統或電磁記錄受到破壞,或電腦系統運作異常時,乙方應於採取合理之措施後儘速予以回復。
三、乙方違反前二項規定,致生甲方損害時,應依甲方之受損害情形,負損害賠償責任,但乙方能證明其無過失者,得減輕其賠償責任。
四、乙方電腦系統發生第二項所稱情況時,於完成修復並正常運作之前,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費用。
五、因遊戲程式漏洞致甲方受損時,乙方應依甲方之受損害情形,負損害賠償責任,但乙方證明其無過失者,得減輕其賠償責任。
六、甲方因共用帳號、委託他人付費購買點數衍生與第三人間之糾紛,乙方得不予協助處理。
七、甲方若於非官方所提供之平台進行交易,包括販售或購買遊戲幣及虛擬道具等,因而產生消費糾紛,乙方不介入處理且不負任何責任,請甲方與交易對象自行解決糾紛。若因此導致登入遊戲之第三方平台帳號出現問題進而影響自身遊戲權益,還請自行與第三方平台處理。
八、甲方不得利用會員服務進行任何商業、違法、不當行為。
除遵守本服務同意書之約定外,甲方同意遵守乙方之各項服務之管理規章、管理規則、網際網路國際使用慣例與禮節之相關規定,並同意不從事下述所列之行為。若甲方被判定有以下行為發生時,乙方得逕行移除或刪除該內容與採取後續相關處理措施。違反規定者,乙方將視情節輕重予以處份,甲方同意乙方有權對嚴重違約之行為人終止本服務條款,並請求因此所生之損害賠償: 一、意圖破壞、入侵乙方伺服器及官方網站;或有使用外掛程式、利用程式漏洞修改遊戲、侵入會員資料庫散播電腦病毒程式及竊取、更改、破壞或他人資訊情事等之行為者。 二、在遊戲或聊天室中,發表汙言、穢語(包括音似者)或有鬧場之行為者。 三、在遊戲或聊天室中,有謾罵或相互攻訐之行為者。 四、於公佈欄發表及傳送涉及辱罵、譭謗、威脅、不雅、淫穢、攻擊性等之文章、圖片;或有留言內容不符合公佈欄性質、於公佈欄刊登廣告、黃色笑話、不雅文字或將公佈欄當成聊天室使用之行為者。 五、於遊戲中以現金或任何有價物品買賣、交易帳號、遊戲道具之行為與散佈相關資訊者。 六、以乙方與遊戲開發商或類似乙方與遊戲開發商之名義使用本服務者。七、所為言論違背公序良俗者。 八、使用本服務被判定有犯罪行為或有涉有相關刑事犯罪行為嫌疑者。 九、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或其他權利或有造成他人侵害之虞者。 十、有故意妨礙乙方相關服務運作之行為者。 十一、利用申告功能對其他會員隨意誣告或使用本服務有損害他人名譽或侵害他人權利之行為者。 十二、其他有危害通信或違反其他法令之情事或之虞者。 十三、以冒名、詐騙或其他虛偽不正等方式付費購買點數或遊戲內商品。 十四、同一事由違反遊戲規章達三次以上,經通知改善而未改善者。 甲方必須對自己所做之行為負一切責任,乙方有權針對上述規定進行不定期查核,但此不表示乙方有義務對甲方傳送、張貼或發表之內容做任何形式或實質之審查。如經乙方察覺或經他人申訴或舉發甲方有違反上述各款之情事或之虞時,乙方除有權逕行移除或刪除該內容外,並有權終止或暫停甲方之會員資格及各項會員服務。乙方如因此產生任何損害或損失,並得向甲方請求賠償。 甲方同意妥善保管個人之帳號及密碼,不得有與他人共用、租借他人等行為;甲方並應不定期更新個人密碼,並於使用完服務後確實將帳號進行登出動作,以避免帳號遭他人使用。因共用帳號、委託第三人付費購買點數或其他不當使用衍生之糾紛時,乙方有權不予以協助處理。
乙方之各項會員服務,依乙方既有之規劃提供,對於特定用戶之特殊需求,乙方不擔保本服務將符合其所有需求。 乙方不擔保各項服務之正確、完整、安全、可靠、合適、時效、穩定、不斷線及出錯。甲方同意對於甲方所傳送之電子郵件、檔案及其他資料進行備份或相關處理。對於因傳送過程而造成電子郵件、檔案及其他相關電磁記錄資料之遺失,乙方不負任何擔保責任。 對於甲方於本服務中所下載之電子郵件、檔案及其他資料,甲方應該自行考量其風險,如因下載而造成甲方電腦系統的損壞或電腦中資料的遺失,乙方不負任何擔保責任。 乙方之服務可能因其他協力廠商或相關電信業者網路系統軟硬體設備之故障或失靈;或人為操作上之疏失而造成中斷、暫時無法使用、遲延、資料傳輸或儲存上之錯誤;或遭第三人侵入系統篡改或偽造變造資料等。乙方就以上不可歸責於己之情形不保證各項服務之穩定、安全、無誤、及不中斷。甲方需明白使用本服務之所有風險及可能致生之任何損害,不得因此而要求任何補償或賠償。
第十六條、隱私保護
關於甲方註冊以及其他特定資料依本條款受到保護與規範。甲方瞭解當使用本服務時,同意依據本條款進行甲方個人資料的搜集、處理與利用。 為豐富用戶的遊戲體驗,乙方提供的一些移動應用程式(以下簡稱“APP”)可能會需要甲方設備的某些許可權(包括但不限於:位置許可權、通訊錄許可權、照片許可權、相機許可權、儲存許可權、通知許可權、麥克風許可權、無線資料/WLAN/網路許可權、移動支付許可權、運動/健康許可權等)。通過這些設備許可權,會獲取對應的設備資訊或者甲方資料(例如:使用了諸如TrueDepth API等面部識別功能的APP會通過相機許可權獲取甲方的面部特徵資料),以下簡稱“設備資料”。對設備資料的收集、使用、披露、共用及保存將遵守本條款對應規定,具體內容如下:
資料的收集:甲方在第一次使用APP的相關功能時會收到獲取這些設備許可權的提醒,請仔細閱讀提醒中說明的許可權類別。甲方可以選擇關閉APP的設備許可權,這不會影響甲方繼續訪問APP,但會導致甲方無法享用APP中的某些功能。
資料的使用:針對通過設備許可權獲得的資料(包括設備資訊及通過設備許可權獲得的甲方資料,以下簡稱“設備資料”),將僅用於向甲方提供APP中對應的功能。除本條款規定的例外情況之外,未經甲方同意不會將設備資料用於APP之外。
資料的披露:僅在向甲方提供APP對應功能的所必需範圍內對外披露無法識別甲方個人身份的設備資料。除本條款規定的例外情況之外,未經甲方同意不會向實現APP對應功能無關的協力廠商披露甲方設備資料。
資料的共用:僅在向甲方提供APP對應功能的所必需範圍內與協力廠商共用無法識別甲方個人身份的設備資料。除本條款規定的例外情況之外,未經甲方同意不會與實現APP對應功能無關的協力廠商共用甲方設備資料。
資料的保存:僅在向甲方提供APP對應功能的所必需時限及法律法規要求的時限內保留甲方設備資料。
乙方將不對於甲方所傳送、張貼或發表之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文字、圖片、音樂、影像、軟體、資訊及各種資料等)進行任何形式或實質之審查,亦不擔保其正確、完整、安全或可靠。甲方對於使用由其他會員所提供之內容應自行考量其風險。
第十七條、遊戲管理規則
為規範遊戲進行之方式,乙方應訂立合理公平之遊戲管理規則,甲方應遵守乙方公告之遊戲管理規則,以及中華民國相關法規及一切國際網際網路之規定與慣例,並對其透過本服務傳輸之一切內容負法律責任。
甲方同意依據遊戲管理規則進行遊戲,若有違規情事,依據遊戲管理規則及本契約條款處置。
遊戲管理規則之變更應依規則規定的程序予以公告。
遊戲管理規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規定無效:
一、抵觸本契約之規定。
二、剝奪或限制甲方之契約上權利。但乙方依第十八條之規定處理者,不在此限。
為進一步管理並維護乙方提供之服務品質,甲方同意乙方得於甲方利用外掛程式、病毒程式、遊戲程式漏洞或其他違反公平合理之方式進行遊戲時,由系統自動將該違反本契約或遊戲管理規則之紀錄留存,前述紀錄包括CPU類型、作業系統類型、作業系統版本、電腦名稱、電腦ID、不當程式存取路徑等資料。
第十八條、違反遊戲管理規則之處理
除本契約另有規定外,有事實足證甲方於乙方遊戲中違反遊戲管理規則時,乙方應於遊戲網站、遊戲登入頁面或是遊戲進行中公告,並以線上即時通訊方式通知甲方。經乙方通知改善而未改善者,乙方得依遊戲本契約及遊戲管理規章,按其情節輕重限制遊戲使用權利。
甲方第一次違反遊戲管理規則,乙方應通知甲方於一定期間內改善。經乙方通知改善而未改善者,乙方得依遊戲管理規則,按其情節輕重限制甲方之遊戲使用權利。如甲方因同一事由再次違反遊戲管理規則時,乙方得立即依遊戲管理規則限制甲方進行遊戲之權利。
乙方得依遊戲管理規則停止甲方進行遊戲之權利,每次最長不得超過七日。
對於甲方違反遊戲管理規則的處罰細則,如管理規則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具體的管理規則為準。
第十九條、申訴權利
甲方不滿意乙方提供之連線品質、遊戲管理、費用計費、其他相關之服務品質,或對乙方依遊戲管理規則之處置不服時,得於收到通知之翌日起七日內至乙方之服務中心或以電子郵件或書面提出申訴,乙方應於接獲申訴後,於十五日內回覆處理結果。
乙方應於遊戲網站或遊戲管理規則中明訂服務專線、電子郵件等相關聯絡資訊與24小时申訴管道。
甲方反映第三人利用外掛程式或其他影響遊戲公平性之申訴,依第一項規定辦理。
第二十條、智慧財產權
遊戲上之所有著作及資料,其著作權、專利權、商標等智慧財產權、所有權或其他權利、利益,均為原權利人所有,除事先經原權利人之合法授權外,甲方不得擅自重制、傳輸、改作、編輯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或基於任何目的使用,違者應自負相關之法律責任。
第二十一條、契約之終止及退費
一、乙方得隨時通知甲方,終止、取消、停止中斷本服務之全部或部份,甲方不得因此要求任何補償或賠償。 如甲方決定終止針對個人之服務並要求乙方進行甲方未使用儲值(甲方免費獲得的儲值點數不包含在內且不予退還)之清算返回,乙方在扣除手續之必要成本後,退還甲方未使用的儲值或遊戲費用。 手續之必要成本項目包含: 1. 手續費:計算方式為 (甲方剩餘未使用的儲值點數 – 免費贈送點數)之儲值對價 X 40%。 2. 依甲方選擇之退費方式,由甲方承擔因郵寄/匯票產生之費用。 3. 其他因甲方辦理退費手續所延伸之個人費用。
二、甲方有下列重大情事之一者,乙方得立即終止本契約,對甲方不負責任何賠償或補償責任,且若因甲方該等行為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請求因此所生之損害賠償:
1、利用任何系統或工具對乙方電腦系統之惡意攻擊或破壞。
2、以利用外掛程式、病毒程式、遊戲程式漏洞或其他違反遊戲常態設定或公平合理之方式進行遊戲。
3、以冒名、詐騙或其他虛偽不正等方式付費購買點數或遊戲內商品。
4、因同一事由違反遊戲管理規則達一定次數(不得少於三次)以上,經依第十八點第二項通知改善而未改善者。
5、登錄資料不實,或冒用他人名義。
6、使用中文、英文及數字、圖形以外之字元及不雅文字作為本服務之名稱。
7、其他經乙方判定有違公平、合理方式使用本服務,或違反本契約其他條款
之行為。
8、經司法機關查獲從事任何不法之行為。
第二十二條、停止營運
乙方停止本遊戲服務之營運而終止契約者,將於終止前三十日公告於官網首頁、遊戲登入頁面或購買頁面或甲方於註冊帳號時提供的通訊資料通知。
乙方停止本遊戲服務之營運而終止契約者,其退費方式依第二十一條規範處理。
第二十三條、準據法
本契約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
第二十四條、管轄法院
因本契約涉及的一切爭訟,雙方合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此外,若本服務條款有任何部份無效,亦不影響其他部份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