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 Zhang在爆料公社發文
4/8 約11:00,雲科盧姓學生駕駛自用小客車、至「偉恩市場」用餐、並將車輛停放於大江戶日本料理停車塲!
4/8 12:00,店家營業發現車位被使用,於車上貼通知單告知,然後該學生惡言相向「借停一下又不會怎樣、我雲科很多學生、不給停我就號召同學一起給你負評!」
隨即該名同學即於雲科靠北3.0社團雲科大line社群軟體發文。
接著4/13-4/20、6/20雲科電子系「黃家彥」、「吳司翰」…..等26個匿名帳號、之間狂刷店家26個一星、造成店家名譽損失!
尤其雲科學生黃家彥先生在4/13-6/24期間多次對本店貼文、Google 評論進行一連串的毀謗活動,本店已向相關單位對您提出告訴!行徑實在太惡劣了,請您務必珍重!
大環境影響,物價通膨情況下,百姓生活不易!我們為什麼要受你這般欺負呢!?有告知雲科大校長,卻叫我們自己提告!我們真的已經提告了,他們也有出庭,結果那些學生他們又跑去粉專每則文章下面大放厥詞,完全沒在怕的。
結果沒想到這位被指控的黃姓學生不認為自己有錯,甚至在底下留言和眾人對戰,還大言不慚地說明自己的『正義行為』!
黃姓學生說法:
第一為何我在負評留言雲科黑名單
因為店家經常對於google評論處提告,以及曾經有與旁邊早餐店產生爭執,甚至讓亂停車的人到那邊留負評,在雲科大江戶名單極差。
第二車子根本不是我的==我與車主也根本不認識,我的留言說他對我亂提告原因就在這裡,他質疑我停他車位因而對他留負評,還指認一個我根本不知道的車牌號碼給我,而在檢查庭上甚至因為我說他亂告,他就加告我妨害名譽
圖片我慢慢放大家慢慢看˙ˇ˙還有我可不會亂告妨害名譽與侵占,大家放心留言沒關西!
第一:為何留言雲科黑名單並留下負評,大江戶老闆曾經用同樣方法攻擊旁邊的偉恩市集早餐店,要求和解在他人早餐店下留下負評,證據皆在下方,而停車部分根本不是我朋友,停車部分也與我沒有任何關西。
第二:開庭當天我已經將截圖為何大江戶老闆是雲科黑名單,沒有受到檢察官任何質疑,因為根據釋字第309號解釋,我必須提供他是雲科黑名單的相關資料(已經放在某樓)。
第三:大江戶老闆告的人可能比我吃過的鹽還多,google留言被告以及侵占車位被告都有,而我被告時大江 戶老闆甚至認為停車的人是我,留言部份我認了,但沒有經過任何查證指控我占用車位,而我根本沒有車輛,所以才去官方留言為何要指控我占用車位,但店家卻是回覆要我為這個留言賠償損失,甚至在當庭指控我誹謗,而我留言中根本沒有相關詆毀店家的言論,檢察官也詢問過這確實是事情你也要告嗎?而老闆則回答是。
附上傳票,老闆留言說求助無門?該告的也都告了,就連上網搜尋妨害名譽都拿大江戶日式料理來做介紹,而您攻擊其他店家的事情卻忘得一乾二淨,也在筆錄中毫無查證對我不實指控我占用車位,而和我一起開庭被擬告停到你車位的同學,在庭上也說有去找你和解,甚至要找您消費道歉,你則回答你這單我不做,你可以走了(偵查庭上停車而遭提告侵占同學親口陳述),並且堅持提告。而那位同學開庭結束也私下跟我說那是他自己造孽去停到你的車位,也沒辦法。
而這名既沒有消費也不是車主,卻當出頭鳥跑去刷負評留言,甚至還硬扯老闆之前也這樣攻擊其他店家,更表示『人家車主都說要去消費了是你自己拒絕』,真的就一付老子有錢還有什麼不能解決嗎?的態度,讓老闆氣的在底下回嗆『你都已經惹怒店家了 我為何要讓你來我家吃飯啊!你思想是不是該去重建了!!!我哭了我~~我到昨天發父親節合菜的文案,你都還給我一個生氣的表情....我都已經提告了,你有在怕的嗎?禮義廉恥確定有在你腦袋裏嗎?欸呀~我真的腦瓜疼了我!』
「沒想到躲在螢幕後面敲著說不會刪文,怎麼,事情鬧大刪得這麼快呀?」「店家以前攻擊人如何,跟你沒去消費又給人家惡意刷負評有關係嗎?你都說不認識車主你也沒去吃,為何亂評價?」「請對方出示發票或用餐時間及餐點品項,拿不出來就是無中生有,可以吉了!」「店家告的好!暑假一堆屁孩亂搞不告他們只會軟土侵窟!」「父母會原諒你,學校也會原諒你,但社會不會原諒你,亂搞就必須接受法律制裁!
超過18歲早就是成年人了,直接告下去讓他們知道什麼叫為自己的言行負責。」「在公共空間 發表有惡意的言論,且不是事實的言論,可以處加重誹謗,我也建議樓主現在開始去看身心科,而且要跟醫師說明身體不適心理不適因為有人在網路毀謗,未來民事訴訟時可以提出作為精神賠償的佐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