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巴克您好:
以下投訴星巴克永和頂溪門市(接下來簡稱為「這間門市」)【挪用收銀機,占據顧客桌面】事件。
0.這間門市「從戶外入口處,左手邊,最靠近入口與展示櫥窗的顧客桌面,被收銀機占用空間」,如以下幾張照片所示(事件發生時間,可參照以下各張照片的左下角):
1.這間門市既然不像其他「開設在商場內,空間狹小,沒有獨立洗手間」的門市(甚至還是面積遼闊的兩層樓門市),所以,我的資質愚昧,實在不曉得有何不得已的苦衷,非得要【挪用收銀機,占據顧客桌面】呢?
2.這間門市,從在目前的地址開幕起,由店經理Kiki任職以來,到上一任店經理Penny調到景美門市前,不可能發生以下情況:
(a).【占用餐飲回收台空間擺設】,
(b).【挪用收銀機,占據顧客桌面】,
不曉得,為什麼換成現任的店經理Joanne起,(a)與(b)都會發生呢?甚至身為貴公司顧客多年來,無論中永和區內外的星巴克,至今也只看到目前這間門市如此地「前衛(?)」……基於以上的對比,實在很難阻止我的思緒聯想到「特權」兩個字——不好意思得罪了……
3.以前有些門市開始當天的營業後幾分鐘,我偶爾會發現:如果有夥伴只要看到顧客桌面上的麵包架(或是其他物流運輸用的防撞容器——對不起,我用的術語可能不夠精確)還沒收起來的話,都會盡快地收走;甚至我有時也會雞婆地先自行疊起來收好,再交給當時在班的夥伴。
所以,相形之下,不知道這間門市的這台收銀機,是否曾經被大甲鎮瀾宮的媽祖(或是其他宗教的法器)加持過,以致變得珍貴到非得占用「最靠近入口與展示櫥窗的顧客桌面」呢?
4.況且,如果這間門市的這台收銀機故障的話,照理說,應該要放在門市倉庫待修吧?
5.由於我到現在還是願意相信貴公司的內部監督機制,例如「星巴克誠信經營專區」所述:
https://www.starbucks.com.tw/about/newsroom/newsroom_20160823.jspx
所以仍然不透過公開社群網路、或是商業傳媒,揭示這次(以及今年三月前與貴公司客服中心電子郵件往來)的內容。
6.如果前述的情況仍未見改善,只要我有空,我會繼續觀察與監督這間門市,直到這間門市像其他「腳踏實地,遵行貴公司內規的門市」為止(而且,我已經多次抽空詢問過其他門市的某些夥伴,至今還沒有任何夥伴,認可「這間門市上述的行為,合乎貴公司的內規」)……
7.因為這事件影響的是「這間門市許多顧客的座位使用權,與貴公司對各門市管理的公平性」,而不是只為我一個人的「小我私利」,所以不需要這間門市對我私人的任何補償(更何況,目前我的星里程優惠,還有很多,我會惜福而不貪心的)。
述:「您的信件中若有提供聯絡電話或是星禮程會員資料,我們將會轉達門市主管近日內與您做進一步的聯繫」(出處:星巴克客服中心於「臺北時間2022年3月25日00:39」標題為〈自動回覆: 投訴:永和頂溪門市【占用餐飲回收台空間擺設】〉的回信)
答:不好意思,因為我認為自己與其他顧客沒什麼不同,所以不覺得提供自己的星里程編號有何必要(我相信任何善意的第三方,對於知名企業的批評或建議,無論身分地位,都值得尊重)。
述:「門市提供另一個桌子使用,方便顧客放置使用過的餐具或雜物等需丟棄的物品」(出處:星巴克客服中心於「臺北時間2022年3月25日17:59」標題為〈星巴克客服信箱回覆〉的回信)
答:這間門市一樓的回收檯明明有三層,如果顧客們因為一樓的回收檯被挪用成商品展示櫥窗,而都被迫擠到顧客用桌面放置廢棄物,這不叫「方便」吧?如果這間門市「拿回收檯當商品展示櫥窗,拿顧客用桌面當回收檯」是對的,這是否意味著以後可以取消回收檯呢?
再者,目前除了這間門市以外,我沒有看過其他門市這樣做(甚至我詢問過最近到職星巴克不滿三個月的新人夥伴,也認為這種做法不對),就算是至今追不上星巴克的路易莎、咖碼,也沒看過「拿回收檯當商品展示櫥窗,拿顧客用桌面當回收檯」的情況……
顧客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