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教育局新聞稿澄清)
台南市國小狼師張博勝任教27年涉染指兩校31名女童,震驚社會,南市教育局去年嚴懲17名相關人員,其中最重的是那拔國小教導主任許崑泉,他被記5小過、罰15萬元還挨告瀆職。許崑泉說,自己是兩校中唯一查辦狼師的教職員,卻因校長、督學隱匿且都退休,「吹哨人竟成代罪羔羊」,令他心寒。他為捍衛清白堅持申訴,目前已成功撤回3小過,但行政裁罰、瀆職官司仍待司法還他清白。
「個人背黑鍋事小,但懲處不公,等於變相鼓勵教育人員『隱匿就好』,受害學生的權益何在?」他感嘆,20年前,他接主任不到1年就查辦張博勝,進度都有報告校長、回報督學,家長也有報警,他因聽取長官指示未用書面報告,變成要承擔所有過失!他校輕忽未查未報,受到的究責相對較低,令人難以接受。
教育局學輔校安科長陳宗暘今受訪表示,市府對此案慎重其事,籌組行政調查小組,發出上千份的學生問卷,經過一年半的調查訪談,祭出20人(含退休3人)依法懲處的作為。而當事人涉及三項違失,包括未通報、未啟動調查處理、參與私下協調行為人調校服務,導致有其他學生受害,因此共核予5次小過,其中有兩項違失已過法定追訴期,因此撤銷3小過,但所有行政違失仍不可卸責。
教育局下午發出新聞稿指出,宣稱「吹哨者竟成代罪羔羊」的說法並不適切,該員在當時及後來,既未完成通報及啟動調查,特予以嚴正駁斥。行政調查是依事件發生時的適用法規進行裁定,依規定知悉性平事件的通報義務人應獨立逕行告發,無須經過任何人同意。
教育局再次強調,為釐清該事件的責任歸屬所啟動的三階段行政調查,相當嚴謹且深入,調查與懲處結果也經過法制單位審認並送交監察院審視,絕無偏頗。有關該陳情人涉及瀆職部分,已依規定逕向台南地檢署告發,後續將由檢調單位偵辦。
台南檢警調查,綽號「大紅帽」的狼師張博勝,在台南市那拔國小、新市國小任教期間,涉對31名女學生猥褻、性侵,犯行長達27年。經台南院檢審理,其中2017年~2018年多次強制猥褻9歲女童一案的事證明確,一審判張應執行4年10月有期徒刑,其餘案件尚未定讞。
張博勝前年5月遭到解職。監察院介入調查發現,狼師犯行歷經兩校4任校長,校方竟皆未依法通報或延遲通報,明顯疏失,「南市教育局難辭監督不周之責」。監察院去年7月提出糾正,教育局也趕緊祭出懲處,現職17人中記1大過者6名、5小過1名、2小過1名、1小過2名、申誡2次5名、申誡1次2名。
許崑泉表示,他2000年剛接任那拔主任,獲報張博勝假藉防狼教育強脫女童褲子,但未有進一步猥褻,為求慎重,當時對全班進行詢問,相關進展都有告知校長林信宏和督學林慶煌,自認盡到通報責任,「是第一也是唯一有進行查處的教職員,卻是罰最重的那一個」。
據監察院糾正案調查內容,林慶煌接獲林信宏報告,未督導也未依法通報;兩人接受監委約談,泰半以「不知情、不了解、不記得」等避重就輕。林信宏曾偕同張博勝到被害女童家中向家長致歉,「他(張)還年輕」,拜託家長不要提告。雙方最後達成「他(張)調走就不追究」的共識。
但林信宏於2004年退休、林慶煌2014年退休,教育局無法記過,僅追回兩人當年考績獎金約2至3萬元。還在職的許崑泉則被記了免職邊緣的一大過兩小過,引發外界質疑「分明是要小主任扛起全部行政責任」。
許崑泉說,他在去年7月20日收到教育局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罰款15萬元的公文後,他不服、提起訴願,但在12月25日被駁回,今年2月25日已提出行政訴訟。
至於去年9月底被記5支小過,他提出異議。今年1月中台南市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召開會議,調查後認為,未依規定組成調查委員會、私以協商(張博勝)調校皆非許的職責,撤回3小過處分,但因未上呈書面報告,仍維持2小過處分。他前天(3日)已向教育部提申訴。
不只被罰款、記過,許崑泉說,他還在去年11月17日被告瀆職,日前已赴地檢署說明,律師也呈送答辯狀,目前只能等待司法還他清白。
不知這段過程還要奮鬥多久,但許崑泉說,教育局以2004年頒布的《性別平等教育法》來究責2000年的事件,另認為當初那拔國小未通報是「災害的開端」,致使狼師在新市國小犯案18年,「因果關係過於牽強!我不畏艱難堅持洗白,只求一個公平正義!」
台南市教育局表示,許主任身為業管人員,即通報窗口,但20年來歷經《兒福法》、《性平法》,皆遲未依規定通報及辦理相關流程,因此依據《性平法》裁罰15萬元。 至於5支小過,也是考量通報窗口須負起較高責任,所以依據所犯三項缺失各記2小過、2小過、1小過,懲處有所本,尊重當事人申訴的權利。(地方中心王志弘/台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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