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國理論如何殺人?問問忠黨愛國的艾希曼吧!

蕭育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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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世太保的路人臉

2014年,來自漢堡的史坦妮思(Bettina Stangneth)出版了在《耶路撒冷前的艾希曼:大屠殺劊子手不為人知的生活》一書,她回顧了艾希曼遠從1937年開始的寫作、同時代人關於艾希曼的作品以及其他許多訊息來源,以及一些近年才公開的檔案:包含艾希曼未完成的自傳,大量的「阿根廷手稿」;荷蘭納粹共犯薩森(Willem Sassen)與艾希曼在阿根廷厚達1600頁,60幾卷帶子的訪談;艾希曼在布宜諾斯艾利斯被捕的審問謄本;耶路撒冷審判期間的審問與書寫,包含他沒有完成的自傳,以及最後寫給家人的書信。

2011年德國「面對正義 – 阿道夫·艾希曼受審」展覽螢幕上阿道夫·艾希曼的影像。圖片來源:路透社/達志影像

她所要挑戰的,是艾希曼因為鄂蘭,而在世人面前樹立的形象。事實上,艾希曼一點也不庸常(banal),相反,這些新近面世的檔案顯示,艾希曼在阿根廷流亡期間有多麼自豪自己任職納粹帝國時的「豐功偉業」。史坦妮思推翻了我們一般對於流亡者的刻板印象,艾希曼在阿根廷不只跟妻小重逢團聚,甚至又生了一個小孩,同時,他一點也不避諱身分曝光,一再誇耀自己「跟總統裴隆很熟,他會為了我們德國人抽空」。自始至終,艾希曼在阿根廷都供職於德國企業,在他被以色列特工綁架時,他正為賓士企業工作,為家人在布宜諾斯艾利斯郊區買了地,新家才剛剛蓋好。

在史坦妮思看來,艾希曼相當滑頭,會依據不同的聽眾量身打造他的說詞。她認為,鄂蘭所描繪的「庸常」形象,不過是艾希曼精心打造的另一個謊言。毫不意外,史坦妮思這本書又再度激起波瀾,鄂蘭對於艾希曼的側寫是否失真誇大乃至於一廂情願,又再度成為議題。

艾希曼是個「庸常」的人嗎?當鄂蘭用上這個詞時,她所想要表述的,是怎樣一種人格特質或者狀態呢?有過集中營經歷的倖存者,其實都不甚認可鄂蘭這個說法。例如Jean Améry就明說,鄂蘭根本沒有遇過真正的蓋世太保,她對艾希曼的認識全是「隔著玻璃隔板」以及道聽塗說,所以鄂蘭根本不知道那有著「路人臉」的蓋世太保是怎麼下一刻突然變成「蓋世太保臉」的。在Améry看來,鄂蘭「惡的庸常」這種說法完全沒有任何「接近現實的想像力」。

從「根本之惡」到「惡的庸常」

其實,「惡的庸常」這個說法,一開始是鄂蘭的老師雅斯培所提出的。他在給鄂蘭的信中,委婉質疑鄂蘭認為納粹的所作所為,不能理解為罪行的主張,接著他說:

我對您的觀點不是很自在,因為一個超越一切犯罪罪責的罪責,無可避免帶有一絲「偉大」,撒旦式的偉大,於我來說,這用在納粹身上頗不妥切,彷彿納粹就像大家所說的那樣,在希特勒身上有「魔鬼」的因子。對我來說,我們得要從其全然的庸常,從其乏味的瑣碎來看待這些事情,這才是它們的樣子。細菌會導致傳染病徹底摧毀一個國家,但它仍然只是細菌。

鄂蘭後來在對艾希曼的形象描繪中,也強調他「完全不是魔鬼」。艾希曼不是彌爾頓《失樂園》裡立意與上帝對抗的撒旦,更非莎士比亞筆下為王位決心為惡的理查三世,對撒旦或者理查三世來說,行惡具有某種「高貴性」,但艾希曼不是這樣。

不過,在《極權主義的起源》中,鄂蘭還沒有特別意識到這個「庸常性」的問題,納粹確實對挑戰了「人所能做的最大之惡來自於自私的惡習」 這個思想傳統,極權體制所造成的「根本之惡」(radical evil),跟任何「人性上可以理解的原罪動機無關」,而鄂蘭坦承她並不知道這樣的根本之惡確切來說是什麼,只能推測它與「讓人成為多餘(superfluous)的人」這個現象有關。

後來,鄂蘭在訪談中提及她初聞集中營時的第一個想法是「這本不應該發生」。意思是說納粹這個行為完全無法理解,無法理解納粹為何要在前線戰事吃緊時,反而投入更大精力加快滅絕猶太人的腳步。「這本不應該發生」相當貼切形容了面對極權體制這個「根本之惡」,毫無現實實用地把人變得「多餘」的反應。而在給雅斯培的回信中,鄂蘭也接受了雅斯培的建議,她說:

您完全是對的:我改變了我的想法,我不再說「根本之惡」…事實上我現在的意見是惡從未是「根本的」,它單純就是極端,既無深度也無任何魔鬼般的面向。它會像菌類般在表面上蔓延並毀棄整個世界。如同我說過的,思考總是試著達到某種深度尋到根源,而它則「蔑視思考」(thought-defying)…讓人挫折的是因為什麼東西也沒有。這就是(惡的)庸常。

鄂蘭這裡已經隱約意識到了,她後來會在艾希曼身上看到的「惡的庸常性」,她這麼總結她的觀審心得:

在報導耶路撒冷艾希曼的審判時,我談到了『惡的庸常』,所意指的並非理論或教條,而是某個相當實際的(factual)東西,大規模犯下,惡之行為的現象,其根源無法追溯到行為者身上任何敗德、病態或意識形態信念的特殊,其唯一的人格特質可能是一種超乎尋常的浮淺(shallowness)。不論行為多麼殘暴駭人,行為者既非兇神也非惡煞,從其過去的行為,受審時與受審前警察問訊時的表現,唯一表現出來的具體特徵是完全負面的:不是愚蠢,而是一種古怪,又相當真實的「無力思考」。

「無力思考」是什麼意思?

法庭上的艾希曼有時候不太像是「認真」為自己辯護。例如,1941年9月,艾希曼在初次訪查東歐屠殺中心後不久,開始經手大規模的猶太人驅逐行動,但這次行動卻發生一件詭異的事,艾希曼並沒有依照命令將人送到俄羅斯、里加、明斯克等地,而是轉送到人滿為患的羅茲猶太區。艾希曼的辯護律師以此論稱,如果有機會,艾希曼還是會營救猶太人。不過,艾希曼自己忘了這件事。有時候艾希曼的「自辯」也令人發噱,比如說他強調自己「想跟過去的敵人和平和解共生」。

整個審判過程中,艾希曼與其說在自辯,不如說是在演講,這就讓鄂蘭異常困惑。

黨國殺人理論

在出發耶路撒冷前,鄂蘭曾經表示,她心中希望檢視「螺絲釘理論」。「我感到法庭程序的極大好處是讓螺絲釘的說法站不住腳,並迫使我們從不同角度考慮所有問題。事實上,可以預料到這個辯護會被拿來當藉口」。

然而,事情的發展並沒有如鄂蘭所預料。艾希曼並沒有說自己是體制的螺絲釘,相反,忠黨愛國的他,強調自己「跟那些按表操課、照規矩辦事的同事不一樣」。如果艾希曼說自己只是體制的螺絲釘,反倒「可以理解」,但讓鄂蘭困惑的是,艾希曼對於黨國不同階段的口號倒背如流,反倒強調自己是如何在體制中一日雙城兢兢業業考察集中營業務,對鄂蘭來說,艾希曼的「無力思考」,正在於這種勤敏中所反映的,對黨國教條的無條件接受:

艾希曼格外勤奮努力的原因,是因為他一心一意想升官加爵,除此之外根本別無其他動機,而我們無法說這種勤奮是犯罪,畢竟他永遠不會殺害上司以篡奪其位。更明白點,他其實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正因為缺乏想像…他並非愚蠢,這純粹就只是全無思想(thoughtlessness):這絕不等同愚蠢。也正是因為如此,他才化身當時最十惡不赦的魔頭。但是,即便這算得上「庸常」,甚至滑稽,即便我們竭盡所能也無法從艾希曼身上找到任何殘忍、魔鬼般的品行,他的情況還是遠超乎常態。

在《罪與罰》中,杜斯妥也夫基借檢察官之口說,「這是一個荒誕、陰暗的事件,是現代事件,是人心啟蒙的我們時代的產物…這是書本上的幻想,這是受到理論刺激的心態。根據理論殺人」。拉斯科爾尼科夫殺了人以後,雖然有點痛苦,可是卻無可自拔地耽溺在某種「偉大」的快感,這是一種「正負情愫交融」(ambivalent)的情緒。而不管是拉斯科爾尼科夫自己的強者理論,還是伊萬「這個世界無法辯護」的說法,都與欲望的高貴低賤無關。對康德來說,高低貴賤的慾望總還是非倫理性的病態性動機,而這個惡本身,現在可以用某種純粹的理論來證成與進行,這符合康德對根本之惡的界定。

連螺絲釘都不如的黨國信徒

當鄂蘭一開始使用「根本之惡」這個典出康德的概念時,她心中所隱約懷抱著的,可能是這樣的定義:依據理論殺人,跟依據歷史法則滅絕猶太人,其實高度相近。鄂蘭當然深知這些歷史法則不過黨政宣傳機器的砲製,但在艾希曼審判之前,她某種程度上還相信這些黨政高層,可能有除了黨政灌輸的教條以外的信念,即便那是再卑微,像是「我只是螺絲釘」理由。就像鄂蘭自己說的,讓自我免於成為塵埃,其實單純只是那個可能會掙扎的另一個自我,「拯救我免於滅亡,免於變成無盡宇宙中「一顆微粒」的,正是這個使自己與之對抗,不可見的自我」。鄂蘭對於所謂威權體制下的「良知」,其實標準放的很低,它不是「我不應當」,而是「我做不來」。

比如說,要把一個人殺了,再載進校園,從高樓上扔下去,任何一個正常人都會在這個過程產生「我做不來」的念頭,它某種程度上不是「應不應當」的問題。

鄂蘭驚訝的是,原來艾希曼信服黨國到了這種地步,以至於連這麼一點「我做不來的」的想法都沒有。艾希曼「不會去推敲各種問題:較小的惡、對國家的忠貞或者謹守誓約等等問題」,其實,任何一個人只要在這些問題稍微有一點點推敲,可能產生了一點點動搖,就不會是艾希曼那種無力思考的人,但艾希曼甚至連用螺絲釘理論為自己辯護的「自我」都沒有。

艾希曼也在法庭上自承,「官腔幹話(officialese; Amtssprache)是我唯一的語言」。

無論是「根本之惡」還是「惡的庸常性」,某種程度上都不僅僅是思想、道德與政治哲學問題,它們本質上是黨國問題。「根本之惡」是極權體制依據什麼歷史定律的理論殺人,但造就根本之惡的,卻是一個個對黨國,對黨國灌輸的教條毫不懷疑,只能以官腔幹話「自辯」的信徒。根本之惡的「根源」本質上很庸常,浮淺到無以復加,甚至,螺絲釘都比之高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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