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靜律師被搜索,結果今天一堆人傳訊息給我,其實我不過就是寫文章譙過他,又沒什麼過節啊!
回到這件事來,律師事務所被搜索很多律師都被挑動敏感神經了。我的想法是,基於律師與當事人的保密特權,律師依法可以就其執業所悉拒絕作證,法理上就不該可以以律師的當事人的案件去搜索律師,雖然現行法律沒規定,所以還是會被搜索,但我覺得這確實有問題。
但律師事務所不是什麼神聖領域,如果是律師本人涉案,那當然可以對律師事務所搜索,拜託,國會都可以搜索了,那有什麼地方是不能搜索的呢?
至於有人質疑妨害秘密這種小案子不該搜索,那就純粹是不懂偵查實務,為了確認該「秘密」存在於被告持有中,且為了避免「秘密」外流,搜索扣押下儲存「秘密」的裝置是基本動作啦!實務上最常見的「秘密」就是裸照和性愛影片,你如果是被害人會覺得不用搜索扣押嗎?
但張靜律師提審被釋放的理由,居然是傳票上沒寫明他是「被告」,面對肯定反咬你一口的張靜律師,會犯這種低級的錯誤就實在讓人百思不得其解了……

Hsinyi Chung
可能檢察官接下來要被告了吧🤔️🤔️
5 hrsRepor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