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
司法院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審理案件,以並任司法院院長之大法官擔任審判長;其因故不能擔任時,由並任司法院副院長之大法官任之。二人均不能擔任時,由參與案件審理之資深大法官任之;資同由年長者任之。
▍審查庭
憲法法庭得設數審查庭,由大法官三人組成之,依憲法訴訟法之規定行使職權。審查庭審判長除由並任司法院院長、副院長之大法官擔任外,餘由資深大法官任之;資同由年長者任之。
| 審查庭庭別 |
大法官 |
| 第一審查庭 |
許宗力(審判長) |
| 林俊益 |
| 黃瑞明 |
| 第二審查庭 |
蔡烱燉(審判長) |
| 許志雄 |
| 謝銘洋 |
| 第三審查庭 |
黃虹霞(審判長) |
| 詹森林 |
| 楊惠欽 |
| 第四審查庭 |
吳陳鐶(審判長) |
| 黃昭元 |
| 呂太郎 |
| 第五審查庭 |
蔡明誠(審判長) |
| 張瓊文 |
| 蔡宗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