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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億元蓋原民電視台落腳桃園 土地租賃案在爭議中通過
原住民電視台計畫在桃園落腳,場址選定大園區機捷A17站旁近3千坪土地,由中央編列17億元經費興建,但土地是桃園市政府所有,租賃須市議會表決同意;市府今在議會提臨時動議,多名議員認為說明資料不完備,提議等定期會市府說明後再同意,但也有議員認為應該馬上決定,最後投票表決以14票比10票在今天通過。
桃園市大園區正進行「桃園流行音樂露天劇場暨國際原住民文化創意產業園區與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永久會址新建工程」,工程共分3期,第1、2期為市府規劃的露天劇場和原住民文創園區,第3期則由中央編列預算,做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暨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簡稱兩基金會)永久會址,其中包括原民台。
由於第3期工程的土地是市府所有,兩基金會要租用,必須市議會同意,桃園市原民局今在桃園市議會第17次臨時會提臨時動議,希望議會同意租賃案。
市議員牛煦庭、舒翠玲、黃婉如與簡智翔等人認為原民局提案未說明租金、責任歸屬等問題,質疑既然是永久基地,為何要採租賃方式辦理,提議等9月17日定期會開議再表決;市議員蔡永芳、林志強和簡志偉等人則主張擱置恐影響中央編列預算進度,導致整個工期延宕,不利地方發展,應該馬上決定。
桃園市長鄭文燦解釋,當初選擇以租賃方式辦理,是想保留市府土地的完整性;原民局長林日龍則說,第3期工程希望能在明年1月開工,建照需要審核時間,而議會定期會要開到12月才結束,待議會屆時通過再申請建照,恐影響時程。另外,提案卡關也會影響中央編列預算的時程。
市府提案最後以14票對10票在今天通過。林日龍表示,如議員們有需要,會備妥相關資料進一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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