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述人:邓利娜。 各位兄弟姐妹大家好:
我是卓興國的第二任妻子,我沒有要破壞他的第三次婚姻,希望他現任妻了不要再對我進行敵視性的攻擊了(也許她不知詳情)。我只是要追討卓興國對我女兒末履行的扶養義務,僅此而已。卓興國為人我早已看透,即使他跪下求我,我也不會回頭,因為此人太無恥。我曾經因為他在外面胡作非為,我們吵架,結果他用木棒把我打到腎積血。他看到我用爬的上廁所,且不聞不問跑出去鬼混了三天才回家,真的看到我快不行了。他怕我死在家裡,才帶我去看醫生(當時我女兒才六個月)。我至今不能久坐,坐一個小時後腰痛到無法站立,現在的年紀越來越嚴重了。
其實卓興國和我當初是恊議假離婚。因為他想留在台灣生活。他的為人在福建老家的生活圏中早己信用破產。他只是福建當地一個窮困潦倒的混混。好吃懶做,沒有任何一技之長。在福建完全無法生存的狀況下,他只剩在台灣討生活的這一條路可行了。他說一定要拿台灣身份才能有前途,他稱聲拿到了身份後,再回來接我們母女去臺灣過好日子。所以我無耐同意了假離婚。在我離婚的第二天,他的現任妻子就飛來福建且當天辦理了結婚登記(如果你們不相信讓他現任PO出戶口結婚時間,真像便一切明瞭)。我才明白他們早就私混在一起了。大家可想而知我當時的心情。現在他們都有個快一歲的孩子了。我祝福她,不要走我的老路,別像我這麼慘。
我是一個單親家庭長大的小孩,我媽媽目前和我継父一起生活。女兒在人家生活,寄人籬下實在可憐,卓興國從來就沒有去東北看過我女兒,卻賴我不給他看。沒有得到過父愛的女兒常常吵著要見爸爸,今年過年我買了一張單程機票給卓興國,可是他還是沒有去看我女兒。我又要賺錢養小孩,還在外面租房子住。我的生活品質實在糟糕到你們無法想像。我們離婚恊議清楚寫明,「自離婚生效日起,每月付5000元人民幣的贍養費給我女兒,直到成年」,
離婚近三年了,至今只拿到人民幣二萬多一點點,我曾經向卓興國多次討要贍養費,卻遭受多次刁難和辱罵。
在討要女兒贍養費的過程中,我也常常聯絡曾經和卓興國合作的一個工人(知情者)。問詢卓興國的收入和生活狀況,因為他也看到了我痛苦的在撫養女兒和卓興國的花天酒地。他很同情我,此人收入很低也租房子住,卻常常省吃儉用的把節省下來的錢,多次偷偷的匯給我,真的讓我感動(此人就是我現任丈夫)。
我來到台灣後,在FB中看到卓興國說「他每年捐款百萬給生活困難的在台陸配。」我真的無法想像這到底是真是假?他自己的女兒都不如外人嗎?看到他胡吹爛泡下的留言,很多人又叫「卓大,卓帥,我的心真的好痛,我忍不住留言後也破他拉黑了,我就沒有討公道的平台了」。我只希望你們睜大眼睛,看事實!!而不是讓我的悲劇在另外的女人身上重演,希望你們看清此人。
以下的po圖是我和卓興國在不到三年前生活在福建家。嫁在福建鄉下,這種環境生活了這麼多年,和村裡人互鬥,讓人家連窗戶都燒了,好些年了,我一直用塑料布封起來直到現在。一下雨家里就淹了,天花板也漏雨,外面下大雨,家里下小雨。這種生活維持了五年,直到假離婚。他經過了多次的告訴,懂得迴避法律則任,非常狡猾,對付我是綽綽有餘。
希望在台姐妹,你們對此人一定要,多看、多想、多聽、多問,用智慧思考,我不希望出現我和他第一任妻子的案例,又出現在第三個女人身上,希望你們用智慧去解決問題,別像我這麼笨。都是女人,不要女人為難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