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PROPOSE提點子

::: 首頁 提點子 強制全電視頻道加入「地震速報」訊息即時蓋台播送功能

提議者Dynasty

強制全電視頻道加入「地震速報」訊息即時蓋台播送功能

  • 分享至

尚須3871個附議

已附議:1129

附議期限倒數

時間已截止

強制全電視頻道加入「地震速報」訊息即時蓋台播送功能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由於臺灣位於歐亞大陸板塊和菲律賓海板塊交界處,屬環太平洋地震帶一部分,因此地震活動非常頻繁。近日發生之花蓮地震,造成花蓮地區嚴重災害,也激起大眾對地震的危機意識。

 

以現今能力仍然無法預測地震的發生,因此地震發生當下至搖晃結束前為非常重要的黃金避難時間,甚至在離震源較遠的情況下有提前避難的時間,因此讓民眾即時收到地震訊息是非常重要且必要的。

 

雖目前已有手機即時推播地震警訊的功能,但仍有因手機設備不支援、訊號等問題,導致手機無法收到地震資訊。根據尼爾森2015媒體大調查,臺灣民眾平均每日觀看電視時間約162分鐘,雖不及網路使用時間,但仍為第二大接觸媒體,因此有必要將「地震速報」功能加入全數電視頻道中。

 

目前臺灣已有部分新聞頻道媒體與中央氣象局合作「地震速報」訊息蓋台播送的功能,「地震速報」能夠在地震發生的第一時間將地震資訊呈現在電視畫面中,讓觀眾收到第一手地震資訊。若能將該功能擴及至全電視頻道中,將更容易讓民眾收到地震訊息,擴大訊息傳遞的密度及廣度。(示意影片/東森新聞、中央氣象局模擬畫面)

 

主要加入功能

 

規範

 

方案

 

 

以上為較不專業的提議,如有誤歡迎指正及指教。


利益與影響

利益

 

其他影響


權責機關

主辦單位 內政部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交通部 

  • 45關注

機關回應

  • 回應日期

    2018-08-31

  • 回應機關

    交通部


分析說明

交通部中央氣象局﹙以下簡稱氣象局﹚在我國的地震防災業務分工,主要職司地震活動監測與快速通報。

現階段氣象局地震速報系統,針對臺灣島內與鄰近海域發生之中大型地震,平均可於15秒﹙島內﹚與25秒﹙外海﹚完成地震偵測與地震速報資訊解算,並開始對外發布強震即時警報,發布管道包括「地震速報訊息軟體」﹙現超過4,200所高中職及中小學安裝接收地震速報訊息,並應用於地震避難掩護演練﹚、「災防告警細胞廣播服務」﹙已於105年4月1日正式提供服務﹚、「電視臺推播」﹙目前已有東森、三立、TVBS、中天、中視及大愛6家電視臺與氣象局合作)、「結合社會資源與民間業者合作」(目前合作單位計13家)等。除提供相關單位與民眾立即掌握地震資訊,協助震災應變動員與避免社會恐慌,對於距離震央較遠的都會區,亦有機會在強烈震波侵襲前,提早採取防護降低衝擊,以減低地震災害。

本案之「強制全電視頻道加入『地震速報』訊息即時蓋台播送功能」,經「開放政府第35次議題協作會議」及第一、二次會前會討論結果,現有下列議題尚待解決,分述如下:
1. 現無法源可責請業者﹙電視頻道﹚提供地震速報服務。
經查與旨案類似者之災防通報資訊為「災防告警細胞廣播服務」,該服務係利用行動寬頻技術﹙4G技術﹚提供災害防救業務有關機關在短時間內,以廣播方式將訊息同時傳送給特定區域內的所有4G用戶手機,即時通知民眾。
「災防告警細胞廣播服務」係依據「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及「行動寬頻行動臺技術規範」之有關規定,可責請電信業者建設有關系統,並列為4G手機的強制檢測項目,另,查有關法規,現無法源於地震來臨前可要求電視臺及系統業者應提供類似之災防告警服務。
2. 業者合作意願、成本投入考量及技術能力、觀眾收視權益、及各頻道屬性不同,是否均須呈現地震速報推播訊息。
根據會議討論,電視臺如要提供地震速報即時蓋台播送
服務,僅設備部分需要投入新臺幣500萬至650萬,兼以業者亦尚未評估不同頻道(如運動台、電影臺及購物臺)之收視群體,對於接受地震速報服務所造成之不同效應及處置方式因應等因素,均影響有關業者提供本案蓋台服務之意願。
3. 需建立一完備之分工體系,以因應全電視頻道之災防資訊即時蓋台播送通報作業
地震速報體系主要包括三個層次(此一體系係參考日本「緊急地震速報」作業而定),必須相互結合共同完成:
(1) 上游地震速報資訊提供層次:快速演算地震震源資訊,並預估各地破壞性震波可能之預估到時與震度。(於日本之作業體系為日本氣象廳)
(2) 中間資訊傳遞介接層次:利用快速穩定的網路或通訊科技,將預警資訊即時送達客戶端應用單位。(於日本之作業體系為財團法人氣象業務支援中心)
(3) 下游預警資訊運用層次:利用接獲之預警資訊,視單位特性進行快速應變,或是介接各式工業設備之自動控制等(於日本之作業體系為「特定非營利活動法人地震情報利用協議會」,整合相關民間業者開發各式警特報產品應用於通報作業)
本部中央氣象局之專業為地震測報,負責上游地震速報提供層次,作業重點係為縮短預警時效與提升地震資訊正確性,並以上開體系作業模式進行地震速報工作之推動,透由「地震速報訊息軟體」、「災防告警細胞廣播服務」、「電視臺推播」與「結合社會資源與民間業者合作」等多重管道發布地震預警資訊。各項服務均繫於各層次之合作意願,以及有相對應之技術能力、設備、人員及資源投入方能有所成果。
綜合上開各種因素考量,本部中央氣象局現行合作模式係採鼓勵有意願之單位(廠商)與該局接洽並簽訂合作協議後,由該局無償直接推送地震速報訊息至簽約對象,由其對相關使用者再行提供應用服務。閱讀更多

  • 回應日期

    2018-08-31

  • 回應機關

    內政部


分析說明

一、釐清問題:本提案於107年4月10日截止附議,計有1,129位民眾附議,雖附議人數未達5千人門檻,惟因地震速報訊息即時傳遞,有助民眾於第一時間獲知重大災害訊息,因此107年5月「開放政府聯絡人工作推動會議」決議,本提案須召開協作會議。經107年5月16日電話聯繫提議人Dynasty,其提出強制全電視頻道加入「地震速報」並針對蓋台播送功能、規範、方案及效益等建議如下:

(一)功能部分:

1.訊息以醒目顏色為底播送,播送大小及位置須讓觀眾容易辨讀。

2.訊息播送時同步播放警示音,音量大於頻道節目或廣告音量。

3.結束後於畫面側邊播送地震警戒等訊息數分鐘,提醒民眾慎防餘震。

4.地震規模、影響地區較大時,可於「地震速報」後播送地震須知等資訊卡,提醒民眾正確防災知識。

(二)規範部分

1.統一播送的條件,包含震度及是否為區域地震等。

2.統一播送的畫面比例及持續時間等。

3.規範地震資訊卡的播送條件。

(三)方案部分:

1.透過法規規範各頻道媒體加入「地震速報」蓋台播送功能。

2.無線電視自行蓋台播送「地震速報」;有線電視頻道則由有線電視業者(系統)統一蓋台播送「地震速報」,另因新聞頻道有諸多訊息同步於畫面中呈現,避免新聞訊息遭到遮蓋,因此不對新聞台進行蓋台播送。

(四)效益部分:

1.提高民眾平時對於地震的警覺心及災防知識。

2.中央氣象局網站時常因網路人潮擁塞而致無法瀏覽,民眾無法第一時間掌握地震資訊,透過全電視頻道播送「地震速報」,能讓民眾直接開啟電視接收訊息,亦省去轉台時間。

3.地震無感地區民眾亦可第一時間掌握地震消息,可即時向身處地震地區親友確認人身安全。

4.即時接收地震訊息為民眾權益,應當提供多元的資訊發送管道。透過多管道發送,避免因漏接手機警訊的民眾,成為國家級邊緣人。

二、分析說明:

(一)地震速報定義:地震速報不是預測地震即將發生的方法,而是透過地震發生時,所傳遞出來的「震波」資訊,以網路或電波等傳遞速度比「震波」快速的方式,通知「震波」還未抵達的區域地震即將到來,以爭取災防時效。

(二)現行地震速報傳遞機制:

1.緊急警告系統:

(1)細胞廣播系統(Cell Broadcast System,CBS):由中央氣象局發布地震警報,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作為訊息廣播平台,轉送訊息給五大電信業者所建立的細胞廣播控制中心,再由控制中心轉送至各個基地台,最後傳送到受影響區域的民眾手機裡。目前此運作為全自動介接,可在短時間內完成。

(2)防救災訊息服務平台(Message Service Platform, MSP):主要推播訊息至有線電視平台、廣播系統、電子看板等端點,用於較不緊急的警訊通知,例如:颱風最新動態、地震後災情傳遞等,訊息的傳送過程有許多人為介入及轉發的過程,讓訊息轉發過程有較多的彈性,卻不適用於緊急的訊息發布。

2.電視台告警系統:

(1)頻道業者播放:東森、三立、TVBS、中視、中天、大愛等6家頻道業者,以網路專線串連中央氣象局,當地震發生時,「地震速報」以字卡呈現。

(2)指定頻道播放警訊:自去(106)年9月21日開始,內政部(消防署)規劃於每年9月21日與各有線電視平台業者共同演練「指定電視頻道播放災害緊急訊息」,透過公視播出「告知民眾相關災害緊急訊息」畫面,有線電視業者透過機上盒控制訊號,同時「自動轉台」至公視,因指定頻道切換會有時間差,主要用途為災害發生「後」,對民眾發布緊急訊息、政府重大決策、應變處置作為,以及宣導呼籲等事項,以利民眾採取必要作為及安定民心。另因電視內容收看方式除有線外,也有無線、直播衛星、中華電信MOD、寬頻網路OTT影音服務等多種形式,其中無線與直播衛星電視,平台業者無法控制機上盒,因此不能自動轉台。閱讀更多

  • 回應日期

    2018-06-26

  • 回應機關

    內政部


分析說明

各位關心本提議的網友好:

一、本案內政部已於日前以email及電話方式聯繫原始提議人,釐清並確認提議內容。

二、為研商本案後續政策方向,行政院政務委員唐鳳訂於107727日(星期五)上午10時至15時召開協作會議,除邀請提議人外,亦歡迎關心此案的附議人出席會議,特此公告,開放報名。

欲報名出席者,請填寫google表單(連結:https://goo.gl/La4GQM),我們將取先報名之5位附議人出席。

 

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628日(星期四)下午5時為止。

報名資格:有參與連署「強制全電視頻道加入地震速報訊息即時蓋台播送功能」之附議人

報名方式:請填寫本報名表單,且為審核是否有參與該案連署,請務必正確填寫登入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之信箱。

 

報名成功後,我們將於7/4(星期三)前寄發郵件通知,再請留意您的信件。(若非優先報名之前5名附議人,將不另行通知)

 

另有關正式回應部分,為充分研商及後續綜整107727日開放政府協作會議結果,本部將於107831日前正式回應,並將正式回應在平臺上公開。

 閱讀更多

:::
附議名單

 

討論區

這個主題暫停評論

贊成論點

其他想法

投票數:66

留言數:4

2
2

第1頁;共1頁

排序依

7月前

 

#1 

發表人:Jack Chen

36
0
我認為警示音效應要統一,這樣可讓民眾容易分辨地震是否發生

6月前

 

#2 

發表人:陳先生

6
2
應該加入震波倒數秒數更清楚地震幾秒後會來

第1頁;共1頁

第1頁;共1頁

排序依

7月前

 

#1 

發表人:dathan

18
0
除了電視上,也應加上戶外電子看板(各大樓廣播系統)(各里自動緊急廣播)通報(5級以上之國家級警報)

6月前

 

#2 

發表人:陳先生

4
0
我認為萬安演習也應在開始與結束進行自我蓋台

第1頁;共1頁

編輯圖片說明
放單個連結

編輯附議想法

剩餘500字可輸入(包含標點符號在內限500字以下)。

協助我們改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