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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
  急件   (公告編號:62533 )
日       期
  2016-05-23 15:22:01(建立)
編輯
公告者
  彭清宏
公告單位
 
列印
E-Mail
  a0921870239@gmail.com
聯絡電話
  03-5518101#5802
對    象
  全縣各國中小
發文字號
  本府105年05月19日府教國字第1050067733號函諒達
轉知貴校平日應開啟安裝強震即時警報軟體電腦,以因應地震來時之應變作為,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5年5月16日臺教資(六)字第1050066915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自102年度與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合作推動「強震即時警報建置計畫」,已協助貴校導入軟體並安裝於指定電腦。經查,105年5月12日臺灣東部海域發生規模5.8級地震,本縣所屬各校平均接收比率為55.8%(如附件),仍未臻完善。
三、爰上,貴校平日應開啟安裝強震即時警報軟體電腦,俾於地震來時,即時啟動應變作為與措施。

本公告有效日期至105年06月22日止

連結
 
附件
  附件1 0516地震警報接收-附件.o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