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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梁振英向《蘋果日報》發律師信,連傳媒「報道偏頗」,也要威脅告人誹謗;外國機構不查UGL貪污,就以為已在香港脫罪,兼不容別人再講。689 要記住,曾蔭權被控告,不是直接因為貪污罪名,是因為沒有申報利益,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同理,UGL 五千萬事件,就算沒有貪污證據,但梁振英任期內收錢不申報,以同一標準,為何不告?
指人誹謗,論據荒唐,不須再浪費筆墨,卻可見梁振英連任勢危之傳聞有基礎;聰明一世,用到此等奇招,正是狗急跳牆,機關算盡,兵行險著。
特首跑馬仔民調第一炮,曾俊華領先幾個身位;頭號種子梁振英戰意甚濃,卻可能連出閘開跑的機會也沒有。看幾位躍躍欲試的人物,特區第二、第三把手、前立法會主席、行政會議成員,都在其中。
當朝俊彥,日理萬機,坐埋一枱,卻天天笑裏藏刀,人人有通天上線,每人都有一個靠山,鬥得你死我活,可謂特區政壇奇觀。特首不准有政黨背景,立法會議席零散細碎,沒有一黨獨大,邊個最開心?當然就是躲在西環背後扯綫垂簾聽政再插手干政的人。
梁振英被問到會否競選連任,他答「未有消息」,我們已經把滑稽當作日常。自己特首自己選,等甚麼「消息」,等待自己內心澎湃的呼喚?等待天降神諭、維港水域出靈龜?
梁振英的律師信,已曲線表明有意競逐連任,一眾公關奇才與梁粉靈童,天天吹噓梁特的豐功偉績;所謂智囊,收納稅人的血汗錢年薪數百萬,卻為梁振英歌功頌德,納稅人心裡苦,要大大聲說︰選管會做嘢,這批靈童,還有一眾梁粉傳媒,你有你的言論自由,但所有開支,由此刻開始,要算進競選經費,唔該。
就在此際,又聞有泛民中人想派代表參選特首,他們的政治智慧實在別樹一格,若是策略考慮,作兩手準備,未嘗不可,但確實有不少真心膠,要借勢宣傳泛民訴求云云。
這一役,當梁振英在廝殺,泛民若置身度外,積極地旁觀,選委會中兩百多泛民票,就成為食花生的造王者;落場打一仗明知被邊緣化的不公平競賽,只會成為泥漿摔角賽中的泥漿。
又有人說,泛民參選可借勢統合訴求,宣示執政準備云云;今時今日的泛民,不具備合作基礎,若建制派中已有競爭,泛民仍派人參選,只會自製分裂,百害而無一利,與其獻醜,不如藏拙。
還記得上屆特首選舉,僭建風暴、「酒池肉林」、「課外活動」、「你呃人」,金句連連,奇峰突出。我等草民,五年一度,只能準備一箱花生,看清我們的政壇,一切低能事,源於一個自我催毀的怪圈;整個社會,就在這些奇觀中沉淪,翻身無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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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刊於明報專欄《2047夜》,此為加長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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