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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請辭就算了 為什麼懲處可以自己說了算 而且還是超輕微的二次警告 要懲處也是群組長以上決定 ※ 引述《gun5566 (惦惦)》之銘言: : 在本次事件處置上,確實有疏失。 : 個人自認管理不當,願負起相關負責,請求記予二次警告, : 並撤除 TalkandCha 小組長 及 LifePlan 代理小組長 一職。 : 感謝群組長。 : ※ 引述《coon182 (チノちゃん可愛い~~)》之銘言: : : 一、檢舉人ID:coon182 : : 二、被檢舉人ID:gun5566 : : 三、檢舉事由:小組長gun5566未經八卦板主群4位申請與同意 : : 即利用職權接管八卦板 : : 有濫用職權之嫌疑 : : 四、檢附證據:證據如附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2.123.23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bout_Life/M.1452890640.A.9E8.html ※ 編輯: miyarou (36.232.123.237), 01/16/2016 04:48:26
XPXCXOXD: 有道理,推! 要「懲好懲滿」才對! 01/16 04:50
angelgirl13: 我想喝奶茶QQ 01/16 04:52
再一個小時早餐店就開了 ※ 編輯: miyarou (36.232.123.237), 01/16/2016 04:52:44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52890961.A.20F.html 原來無視程序 拔掉八卦板所有板主 然後自己當板主獨裁專制 隨意鎖文 禁止回文 竄改推文間隔時間 這些都算輕罪 ※ 編輯: miyarou (36.232.123.237), 01/16/2016 05:10:28
AskWhat: 你說那麼多罪,其實就是小組長沒有事先徵求群組長同意, 01/16 05:13
AskWhat: 就行使他的版務緊急處理的權力。 01/16 05:14
沒得到授權就是濫權 這次讓他以輕罪脫身 下次就直接鎖八卦板了 ※ 編輯: miyarou (36.232.123.237), 01/16/2016 05:16:42
AskWhat: 1.那只是其中一個違規....一違規就撤職....那還要警告這 01/16 05:17
AskWhat: 處罰幹嘛? 01/16 05:18
所以你到底想表達什麼 打哈哈幫他說情大事化小小事化無嗎 ※ 編輯: miyarou (36.232.123.237), 01/16/2016 05:19:56
AskWhat: 2.嚴格來說,站規賦予小組長「版務緊急處理權」可沒要求 01/16 05:23
AskWhat: 一定要群組長事先同意,那麼群組規定另外規定的。 01/16 05:25
別說這麼多了 等開完票自然會把帳算清楚 做錯事就別想脫罪 ※ 編輯: miyarou (36.232.123.237), 01/16/2016 05:25:47
AskWhat: 站規賦予群組長的權力中可沒有「事先同意小組長版務緊急 01/16 05:27
AskWhat: 處理權」的權力,以群組規定縮限站規所賦予小組長的版務 01/16 05:29
AskWhat: 緊急處理權,這群組規定有沒有效力還有的爭議.... 01/16 05:30
他濫權插手後八卦板變得如何 結果變得更混亂 還要站長出來收拾殘局 先非法濫權掌控八卦板 然後緊急處理失敗 這樣還妄想輕罪脫身嗎 ※ 編輯: miyarou (36.232.123.237), 01/16/2016 05:34:23
AskWhat: 群組長真的處罰下去,說不定反倒是群組長違反站規...... 01/16 05:32
反正等開票完我就會把文章轉到八卦板 別想搓湯圓搓掉 ※ 編輯: miyarou (36.232.123.237), 01/16/2016 05:35:15
AskWhat: 小組長不是都自請處分了?!搓什麼湯什麼圓啊?! 01/16 05:37
群組長都還沒說話 怎麼你就在拼命搓 而且懲處哪有自己決定的 ※ 編輯: miyarou (36.232.123.237), 01/16/2016 05:39:03
AskWhat: 所以我才說"自請"處分....了解..... 01/16 05:41
AskWhat: 真要按規定,原檢舉案沒有事先跟小組長溝通...應該不受理 01/16 05:42
事情鬧這麼大 怎麼可能會沒事 ※ 編輯: miyarou (36.232.123.237), 01/16/2016 05:43:02
martinmask: 我覺得你有點誤會自請跟判決的差異 01/16 05:42
martinmask: 自請就是我隨便嘴 01/16 05:43
AskWhat: 而你非檢舉案當事人,這篇文章要被刪除還要水桶二週... 01/16 05:43
別玩這種下流的恐嚇了
martinmask: 判決才有公信力 01/16 05:43
※ 編輯: miyarou (36.232.123.237), 01/16/2016 05:48:05
AskWhat: 你連規定都不看,就來發文,說人恐嚇你...? 01/16 05:48
就算我這篇文章消失 他所做所為可不會消失 ※ 編輯: miyarou (36.232.123.237), 01/16/2016 05:49:01
AskWhat: 所以呢?就算小組長真的有違規...檢舉人家違規時,也請不 01/16 05:50
AskWhat: 要違規檢舉.... 01/16 05:51
要說是當事人的話我也算是 被他非法濫權下的受害者 ※ 編輯: miyarou (36.232.123.237), 01/16/2016 05:52:11
AskWhat: 那你應該先跟小組長溝通,溝通過後,再來檢舉.... 01/16 05:58
AskWhat: 置底的五篇規定,也先看一下,再出來檢舉嘛.... 01/16 05:59
angelgirl13: 拍拍 我ㄘ完早餐了 一起睡覺去ㄅ 01/16 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