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21日星期五
對andyhahaha先生的公開道歉
事情始末:
本人midd於民國101年1月9日,在我居住的台中市外宿學生宿舍,使用電腦連結網路
以電子信箱:neomidd@hotmail.com登入水色小築網站之空間
網址是:http://neomidd.blogspot.com
發表:
「andyhahaha你要我罵你?ok啊,我長這麼大沒看過這種要求。
你這個垃圾從以前在噗浪看到你這個雜碎,本來把你當朋友,
你這個雜碎竟然拿洽特CYBERLANCER笑我的梗,轉貼到噗浪上去,
然後我問你那是什麼,你這個無恥的傢伙竟然可以講說那是洽特笑我的梗
,還講得很快樂。
就因為看到你這種醜態,我才徹底對你死心,把你從我噗浪好友除名,
我有公開講嗎?不好意思,今天是第一次。
然後你這個廢物在被我遺棄後,完全沒反省你自己的錯,
竟然就趁著kilard的事情,在巴哈洽特上大肆嘲笑我,甚至直接對我罵髒話
,你說你是讀法律的?哈,知法犯法的廢物。」
另本人midd在101年1月18日,於同一個地點以電子信箱:neomidd@hotmail.com登入水色小築網站之空間,
網址是:http://neomidd.blogspot.com
於不特定多數網友得以共見情況下,以「垃圾ANDYHAHAHA」、「廢物」、「混帳東西」、「操你媽的」等語,辱罵andyhahaha先生
本人midd以上行為造成andyhahaha先生名譽受損,,在此向andyhahaha先生
致上歉意。
我最大的問題是要求別人怎樣怎樣做,我沒有資格如此,我該做的是要求我自
己,讓自己遵循做人該有的道理。
我不可以去妨害他人。
我應該好好學習與他人溝通的技巧,並且不可以亂發脾氣,還有要學會判斷是非,對他人的建言要認真去思考是對還是錯,並且按照對的建議去做。
另外就是不管我做什麼事情,責任都在於我,我必須為我自己的一言一行去負責,我的行為是我自己所掌控,不可替自己找藉口去胡作非為,這是不對的。
本人未來必定注意自己一言一行與謹言慎行,不再讓類似的事情再度發生。
本人midd將不繼續在網路上和人發生糾紛,並且小心自己的言行,牢記自己的本分。在此公開對andyhahaha先生道歉。
民國101年9月22日上午十一點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