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21日星期五

對andyhahaha先生的公開道歉(完成版)

事情始末:


本人midd於民國101年1月9日,在我居住的台中市外宿學生

宿舍,使用電腦連結網路

以電子信箱:neomidd@hotmail.com登入水色小築網站之
空間

網址是:http://neomidd.blogspot.com

發表:

「andyhahaha你要我罵你?ok啊,我長這麼大沒看過這種

 要求。
 你這個垃圾從以前在噗浪看到你這個雜碎,本來把你當朋

 友,你這個雜碎竟然拿洽特CYBERLANCER笑我的梗,
 轉貼到噗浪上去,然後我問你那是什麼,你這個無恥的傢
 伙竟然可以講說那是洽特笑我的梗,還講得很快樂。

 就因為看到你這種醜態,我才徹底對你死心,把你從我噗
 浪好友除名,我有公開講嗎?不好意思,今天是第一次。

 然後你這個廢物在被我遺棄後,完全沒反省你自己的錯,

 竟然就趁著kilard的事情,在巴哈洽特上大肆嘲笑我,甚
 至直接對我罵髒話
 ,你說你是讀法律的?哈,知法犯法的廢物。」




另本人midd在101年1月18日,
於同一個地點
以電子信箱:neomidd@hotmail.com登入水色小築網站之
空間,

網址是:http://neomidd.blogspot.com


於不特定多數網友得以共見情況下,

以「垃圾ANDYHAHAHA」、「廢物」、「混帳東西」、
「操你媽的」等語,辱罵andyhahaha先生

本人midd以上行為造成andyhahaha先生名譽受損,在此

向andyhahaha先生致上歉意。





我做錯的地方是把自己的問題丟給別人,替自己的行為
找藉口

每個人活在這個世界上,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我聽取別人意見後,如果我照別人的意見做,那是我自
己要聽別人的話去做,責任在於我,我必須負起責任承
擔後果



冷靜思考是最重要的一件事。所以才會有三思而後行的
成語。

我必須為我自己的一言一行去負
我的行為是我自己所掌控,不可替自己找藉口
,更不可把自己行為該承擔的責任,推諉到其他幫我的
人身上。


我請教人,人家願意回答我,我就必須感謝人家
我想不想聽,要不要照人家的話去做,這些都是
看我自己的判斷,我必須為我自己的判斷與決定負責任




本人midd未來必定注意自己一言一行與謹言慎行,

不再讓類似的事情再度發生。
本人midd將不繼續在網路上和人發生糾紛,

並且小心自己的言行,牢記自己的本分。
在此公開對andyhahaha先生道歉。



              民國101年9月22日下午八點五十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