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5世界地圖集第一冊

1959~1972 年,國防研究院陸續出版全五冊的《中華民國地圖集》與全五冊的《世界地圖集》。這一系列地圖集不但被視為具有準官方性質,也成為當時臺灣境內的製圖標準範本。奧妙的是,直到 1972 年《中華民國地圖集第一冊》發行第四版之前,《中華民國地圖集》裡完全找不到釣魚台。那麼,釣魚台跑到哪裡去了呢?原來,它出現在《世界地圖集第一冊》的〈琉球群島圖〉之中。只不過,釣魚台在該圖幅裡不叫釣魚台,而是叫做「尖閣群島」。它與臺灣之間,還標示著非常清晰的國界線。這幅地圖,讓臺灣在往後的釣魚台主權爭議中吃了大虧。

為什麼這幅地圖有這麼大的影響力呢?我們得看看這幅地圖是誰製作的。


(圖二)

主編
張其昀,他是何方神聖?我們不妨來瞭解一下張其昀的事蹟。

1. 浙江寧波人,曾任老蔣的秘書。換言之,他不但是老蔣的同鄉,也是親信。

2. 曾任教育部長、第一屆 (萬年) 國民大會代表、行政院政務委員、考試委員、中國國民黨中常委。換言之,他是不折不扣的黨國大老。

3. 他的著作包括:《三民主義概論》、《中國國民黨六十年奮鬥史略》、《國父全書》、《蔣總統八十晉九誕辰紀念論文集》等等。換言之,他是黨國思想的創作者之一。

4. 他在臺灣重新成立中國地理學會,擔任二十多年的會長,是地理學界與製圖界的領袖。

5. 他創辦了中國文化大學。當年政府緊縮高等教育,不讓私人辦大學,他卻是例外。由此可見他黨政關係之雄厚。

1958~1972 年,張其昀主持國防研究院,編繪《中華民國地圖集》與《世界地圖集》。當時地圖受到嚴格的管制,民間只能繪製街道圖。因此他主編的這一系列地圖集,被視為具有準官方色彩。另一方面,他的地圖編繪工作,也確實動用了很多軍方的人力與資源。由此可見,《中華民國地圖集》與《世界地圖集》是當時臺灣最權威、最具代表性的地圖。這一系列地圖集對釣魚台的處理方式,當然也就具有重大影響力了。

《世界地圖集第一冊》是 1965 年初版的,當時釣魚台被畫成琉球群島的一部份。此外,在 1967 年三版的《中華民國地圖集第一冊》與再版的 《中華民國地圖集第五冊》中,仍然見不到釣魚台的蹤影。直到 1971 年,釣魚台主權爭議爆發,這一系列地圖集簡直打了臺灣方面一巴掌。日本方面更不會放過這個大好良機,也引用這一系列地圖集來證明:臺灣方面原本主張釣魚台是琉球群島的一部份。

據一位地圖學的老教授指出,老蔣為此大為光火,導致國防研究院關門。不過在關門之前,國防研究院得趕快亡羊補牢。具體的成果就是在 1972 年發行第四版的《中華民國地圖集第一冊》,將釣魚台畫進領域內。此外,捅出最大摟子的《世界地圖集第一冊》之〈琉球群島圖〉,也得趕快塗改。於是,出現了下面這個版本。

重印版
(圖三)

相較於原始版本,國界線重新畫了一條 (不過好像畫得太粗了點),尖閣群島被改成釣魚台列嶼。此外,魚釣島、赤尾礁、黃尾礁、北小島、南小島分別改成:釣魚台、赤尾嶼、黃尾嶼、北小礁、南小礁 (不過塗改的痕跡有些明顯)。這幅塗改版何時問世呢?版權頁是這樣記載著。


(圖四)

奧妙的是,塗改版依舊宣稱其為初版,並且把初版日期定為 1966 年。版權頁刻意加上的許可證,日期也是 1966 年。然而,真正的初版日期應該是 1965 年,漏網之魚的圖二即是明證。那麼,塗改版真的是 1966 年推出的嗎?我們認為這個日期是捏造的。塗改版的版權頁刻意加了一行字:「本圖集界線不作政治依據」。然而,1965 年初版的《世界地圖集第一冊》並沒有這一行字,1968 年以後初版的第二冊至第五冊也都沒有這一行字。只有塗改版有這一行字。如果塗改版夾在 1965 年與 1968 年之間,未免顯得過於突兀。因為五冊的格式都是完全一致的,只有塗改版不一致。

另一個間接的證據來自國中地理教科書。當時地理教科書的地圖係《中華民國地圖集》與《世界地圖集》的簡化版。事實上,張其昀本身亦為地理教科書的編輯委員。然而,1970 年發行的國中地理第四冊依據的仍是原始的《世界地圖集第一冊》。直到 1971 年,國中地理第四冊的〈琉球群島地形圖〉才改成塗改版的樣子。如果塗改版是在 1966 年推出,為什麼國中地理教科書直到 1971 年才修改呢?

話說回來,塗改版其實也沒改乾淨。在英文地名索引中,仍可找到「Senkaku Gunto」(尖閣群島) 的條例。但根據該條的指示來到圖三後,卻找不到地名。

身為老蔣同鄉與親信、黨國大老、黨國思想創作者的張其昀,大概沒想到他在地圖上的「差之毫釐」,竟會導致在主權爭議的「理」上「失之千里」。


註:本文與黃清琦 (政大外交所國際關係組碩士) 合作完成。

聲名:本文所引用的地圖內容,不代表作者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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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記得,琉球群島本身也有主權爭議(?)。
  • 若依weihsi大的標準
    可能很多地區都有主權爭議了
    沖繩在絕大部分的場合
    都是被認為是屬於日本國的領土

    話說回來
    台灣與澎湖不也是主權爭議之處?
    再看看這次的釣魚台爭議
    還真是頗耐人尋味啊
  • 大學生C先生可能誤會我的意思,我所說那件事情的並非來自「我的標準」,謝謝。

    如果你想知道我說的是什麼,你可以查查牡丹社事件,或叫四重溪事件。或許你就知道我所說的是什麼了。

    我記得也因為如此,臺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之外才還會有個中琉文化經濟協會來專辦琉球事務。
  • 要這樣忽視事實和國際法條,隨便地方都可以有主權爭議。
  • weishi:
    其實我本也認為您是揶揄口吻
    只是就事實(中華民國對許多"領土"的宣稱)作回應而已
  • 中華民國的認識變化

    Thank you for your interesting info.
    I could understand how the ROC's attitude changed about the Senkaku islands.

    God bless Taiwan(not ROC)!
  • 個人比較感興趣的是1972年當時,美國把釣魚台移交給日本管理的這個動作,到底經過哪些方面的認同? 如果這個舉動當時未被國際認同,那麼釣魚台的主權就不應該是日本的~~反之,如果當時是公認的...那麼硬要爭取也無濟於事...現在要向哪個單位或是組織確認這件事情...又是個問題呢....
  • 大家都在「爭執」釣魚台是誰的,卻沒人能從頭到尾說出個「理」。不要用那種落伍的藩屬說,照這種說法,中國的領土恐怕也得橫跨歐亞才行。
    其中,李登輝的說法比較清楚:
    釣魚台原屬琉球,在日本從清朝取得對台統治權之後,因為距台灣較近,而改定行政區劃,移至宜蘭縣轄下。因此,釣魚台本來就是日本的。
    從這個觀點來看,地圖的「失誤」,或許只不過是編圖者「不小心」洩露了歷史事實而已。而所謂的保釣也只是在台灣和國際社會漸行漸遠,民族自信心漸失之下,由政府主導的民族主義運動罷了;改圖不就是先上車後補票嗎。

    主張領土主權理所當然,但如果因為其他政治目的硬拗,其實大可不必。
  • 臺灣總督府從來沒有管過釣魚台。

    Richterに2008/12/29 17:12返事します

  • >>我記得也因為如此,臺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之外才還會有個中琉文化經濟協會來專辦琉球事務。

    這種把日本與琉球分開的外交政策,在2006年許世楷大使任內廢止了。

    http://news.epochtimes.com.tw/6/5/31/29064.htm
  • 題外話
    我喜歡版權頁上"中華大典"這四個篆字,
    感覺這套地圖集是很偉大且有公信力的。
    如果我猜得沒錯,封面的"中華民國地圖集"應該也是篆字吧!?
  • 這篇文章引用實證
    文字精闢
    可以將馬騜跟執迷中國國民黨的洗腦泛藍迷給打醒
    也可以瞭解不惜一戰的劉先生是多麼愚昧了
    寧願忽略事實
    用台灣累積的籌碼來消耗日本的外交
    也讓中華人民共和國當成漁翁來從中謀利

  • 釣魚台島主權本來就是屬於"中國"的!真相請勿被獨派與親日派之類的有心人士扭曲!

    在國際上本來就是規定:誰先發現哪個島嶼?那個地方就是誰的!如果不是因為這個理由,那麼今天美洲大陸和許多在太平洋群島、大洋洲與亞非各地曾被歐洲白種人給殖民的國家在當初也都沒有合法性的!中國人在秦漢以後即大量往東海、南海等中國沿海與南洋等地的海外漁業、貿易與航行。其實在明、清以前中國人也到過釣魚島,可惜中國人在古代沒有近代西方國家的那種"海權"與"領土國家"的觀念!但日本在明、清和日據(日治台灣)時代都未曾真正擁有釣魚島!是在1970年代前後該處發現石油且美國把附近海域和島嶼交回給日本後才會造成現在的問題......可見日本人真是圖謀不軌!野心不小!又"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後國際上都只承認"一個中國"原則,過去、現在和未來皆是!其實釣魚台主權歸屬問題凸顯的只是"台灣主權"有無定位的問題!更正確的一點是"聯合國中的中國代表席次之問題"的延伸罷了!而"兩個中國"(一中一台)的國際情勢其實都只是美國在背後一手策畫出來的傑作!!!
  • 又一個大中華思想的丁丁,一九四六年的盟軍最高總司令部備忘錄第六六七號,明定將北緯30度以南之南西諸島,由日本移交聯合國。1947年4月,聯合國通過「關於前日本委任統治島嶼協定」,把北緯30度以南的琉球群島和釣魚台群島交給美國託管。1951年的舊金山和約第3條日本同意將北緯29度以南的南西諸島交給美國托管,而不是放棄的台灣諸島。1952年的台北和約除了確定日本放棄臺灣諸島外;第11條也同意未來因中日戰爭所引起的紛爭如果該約沒有規範的就依照舊金山和約的規定處理。
    1953年美國琉球政府公告琉球領土時釣魚台也跟著正式成為琉球的一部分。
    所以琉球公投通過願意迴歸日本後,美日簽署沖繩反還協定將琉球歸還日本。根據該協定第1條日本取回舊金山和約第3條美國所托管的島嶼,這裡面當然也包括釣魚台。格主提供的地圖告訴大家蔣介石有多不要臉,明明自己也同意
    新的區域劃分發現石油後又耍賴竄改地圖騙自己的人民。至於他簽字同意的台北和約內容全跳過不提。
  • "臺灣總督府從來沒有管過釣魚台。
    Richterreplied on 2008/12/29 17:12 "

    其實琉球/沖繩也從來沒有管過釣魚台,是不是?因為釣魚臺一直沒人住,沒人管嘛。
  • 不能這樣說。棉花、花瓶、基隆等嶼也沒人住,但臺灣總督府很明確地將上述小島列入管轄範圍。相較之下,臺灣總督府不曾將釣魚台列入管轄範圍。

    Richterに2009/09/14 00:43返事します

  • 釣魚台不是無人島。
    http://i537.photobucket.com/albums/ff339/s8142229/img187.jpg
    魚釣島西北部的和平山事務所,攝於明治41年。

    一八八四年,日本九州福岡
    縣人古賀辰四郎曾派人探勘釣魚台列嶼,次年開始在釣魚台採
    收鳥毛和海產物,至一八九四年時正式計劃開拓釣魚台列嶼,
    向沖繩縣(琉球)知事提出開拓申請。由於當時日本政府尚未將
    釣魚台正式列入日本版圖,故沖繩縣政府未予受理,古賀辰四
    郎乃於翌年六月直接向內務省(內政部)提出「官有地租借申請
    」。一八九六年八月,日本政府內務省以免除使用費,期限三
    十年為條件,核准將釣魚島(日方稱魚釣島)和黃尾嶼(日方稱久
    場島)租借給古賀辰四郎。日本政府宣稱古賀辰四郎此後使用釣
    魚台的行為,已非單純的私人行為,而是由日本政府授權的行
    為,構成國際法上的實效性統治行為。

    古賀辰四郎在釣魚台和黃尾嶼建造小型碼頭及貯水設備、海產
    物加工工廠、宿舍等建築物,從事鳥毛、鳥糞、貝類、珊瑚、
    玳瑁等加工和製造各種魚類罐頭,並種植芭蕉、甘蔗、甘藷等
    農作物,一九○九年向內務省報告移民有九十戶,共二百四十
    八人,開墾面積有六十多町步。



    一九一八年(大正七年)古賀辰四郎在釣魚台的事業,由其次子
    古賀善次繼承。

    古賀歿後其子古賀善次繼承為「島主」的翌年(1919)冬天,有一艘福建的漁船遭遇暴風雨漂流到釣魚島擱淺向島民求救。在古賀善次等人熱心營救之下,這艘遇難漁船「金合號」的船主兼船長郭合順等31名船員,半個月後被護送經由台灣平安回到福建。翌年(1920)5月,中(華民)國政府為了對於善意營救海難的義舉表示感謝,由駐長崎領事馮冕代表政府致贈感謝狀給古賀善次等七個人。感謝狀清清楚楚地寫明海難發生場所的釣魚島是「日本帝國沖繩縣八重山郡尖閣列島」。感謝狀用中文寫的,全文如下: http://www.geocities.jp/tanaka_kunitaka/senkaku/testimonial1920.jpg

    感謝狀中華民國八年冬,福建省惠安縣漁民郭合順等31人遭風遇難,飄泊至日本帝國沖繩縣八重山郡尖閣列島內和洋島(按即釣魚島)承蒙日本帝國八重山郡石垣村雇玉代勢孫伴君熱心救護使得生還故國,洵屬救災恤鄰當仁不讓深堪感佩,特贈斯狀以表謝忱。中華民國駐長崎領事馮冕(印)中華民國9年5月20日(公印)(蓋在「9年」上)。
    http://i537.photobucket.com/albums/ff339/s8142229/img225.jpg


    一九二六年(昭和元年)無償租借期滿,古賀善
    次開始向日本政府繳納租金。一九三二年,古賀善次再向日本
    政府申請獲准出售已列入日本政府國有土地的釣魚台島、黃尾
    嶼、南小島、北小島等四島,該四島乃成為古賀善次的私有地
    ,古賀善次依照日本政府的土地稅法,每年向日本政府繳納土
    地稅。

    美國自一九五五年起將該兩島使用為海空軍訓練演習場地後
    ,分別與琉球政府及古賀善次簽訂租賃契約,支付租金,琉球
    政府對登記為古賀善次所有的四島做徵收土地稅,對美國政府
    支付給古賀善次的租金也徵收所得稅。
  • 謝謝格主和xyz的回復,

    1.日本戰前的沖繩府也沒有“明確”的標明吧?
    我想說的,只是當時即使帝國政府也曾經很不明確,有把該島劃歸沖繩的時候,也有劃歸臺灣的時候,而當地也都不重視 -- 因為不管臺灣沖繩,對帝國都是一樣的。

    2.其實xyz君說的,我以前都有見過。這都是日方的“證據”,當然中方也有類似的證據(中國的claim是通過臺灣的,所以中國和ROC或臺灣的claim基本是一樣的)。

    http://hexun.com/diaoyutailieyu/default.html
    當然這是一方之言,就如你上面的日方的一方之言。

    ---

    其實,這問題各說各理,很難說誰的理據更強。不過二戰后ROC、PRC都做了笨事,今天“實控”也在日本手上。所以應該日本占了上風。不過這不代表日方的“歷史法理”就較強。
  • 這也是一面之辭

    http://i250.photobucket.com/albums/gg256/tsai68/725_16111444.jpg
    明朝浙江提督胡宗憲組織編纂的《籌海圖編》一書中的「沿海山沙圖」可是裡面也有雞籠山(台灣)但明朝當時並未將台灣納入版圖

    http://www.tanaka-kunitaka.net/senkaku/ryukyu36.jpg
    《三國通覽圖說(1785)》臺灣1684年歸於清朝,卻用了與中國(紅)不同的黃色,而臺灣轄內的花瓶嶼和彭佳嶼又以中國的紅色標示。


    1810年日本學者山田聯的[地球]輿地全圖將釣魚島塗成跟清國同色作為納入滿清領土證據,可是當時清國的領土庫頁島卻被塗成紅色。
    http://a.imagehost.org/0400/1_15.jpg

    1895年4月台灣地圖
    http://i250.photobucket.com/albums/gg256/tsai68/3369653443_ef624cd48d_b.jpg

    清 光緒會典 臺灣全圖
    http://i537.photobucket.com/albums/ff339/s8142229/maps-SS-0007.jpg

    http://i537.photobucket.com/albums/ff339/s8142229/formosa_1896.jpg

  • 釣魚台列嶼主權歸屬問題

    (一) 歷史背景
    一. 1895馬關條約將台澎割予日本
    二. 1943開羅宣言強調日本應將台澎及附屬島嶼等歸還中華民國
    三. 1945美軍攻佔琉球, 由於日本將釣魚台劃歸琉球管轄, 故將釣魚台一併佔領, 其後美國表示日本對琉球仍有剩餘主權, 美國僅有行政權
    四. 1972美國將琉球群島的行政權歸還給日本, 日本認為既然美國的行政權及於釣魚台列嶼, 則歸還自然包括釣魚台

    (二) 各方看法
    一. 中華民國
    1. 認為釣魚台最早於1430為中國人發現及命名, 並做為前往琉球之航路指標. 明清時代文獻均記載釣魚台之位置. 清朝將台灣歸入版圖後, 釣魚台附屬於台灣, 因此釣魚台為中國之故有領土, 於1895馬關條約隨台灣割讓與日本.
    2. 隨舊金山和約與中日和約結束二戰, 根據中日和約第二條「日本業已放棄對台灣及澎湖群島…之一切權利, 權利主張及要求」及第十條「台灣澎湖等地人民均成為中華民國國民,如果台灣主權屬於台灣人民,那麼台灣主權即為中華民國所有。」釣魚台既附屬於台灣, 則隨中日和約一併歸還給中華民國.
    二. 中國大陸
    1. 中共之基本立場與我方相近, 強調釣魚台附屬於台灣, 為中國之故有領土. 唯中共秉持一個中國原則, 強調台灣為中國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故釣魚台之主權屬於中國所有
    三. 日本
    1. 日本聲稱於19世紀多次調查證實釣魚台列嶼為無主地, 並於1879將其命名為「尖閣群島」納入日本版圖. 日本隨後於1895年1月基於國際法上的先佔原則透過內閣決議正式將其納入版圖, 並歸沖繩縣管轄.
    2. 由於馬關條約於1895年5月換文, 因此日方強調取得釣魚台並非因為釣魚台附屬於台灣, 而是基於先佔原則取得該地領土
    3. 綜合以上兩點, 日本認為自1895年甲午戰爭期間之內閣決議至1972美國將釣魚台隨同琉球群島歸還日本期間, 世界各國對日本實效統治釣魚台均無異議, 故依國際法之時效原則 (prescription) 與禁反言原則 (estoppel) , 各方均無權再提出領有主張.
    4. 日本亦提出, 1971年美日簽訂美日歸還琉球條約, 美國將琉球群島的行政權歸還於日本, 而美國當時之行政權及於釣魚台, 故歸還時自然也包括釣魚台.

    (三) 駁斥日本之見解
    一. 日本1895內閣決議為內部之秘密行為, 並未公開對外宣布, 同時日本並未進行實效佔領, 故其所謂之內閣決議在國際法效力上並無法有效佔有釣魚台
    二. 國際法上之時效原則前提為一國在某國領土以國家身分公開,和平, 並長期的施行主權, 同時在未受干擾及他國抗議, 即可取得該地之主權. 日方一來由於1895之內閣決議並未公開對外宣佈, 二來日方長期以來並未在釣魚台上行使主權, 三來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均多次抗議日方對釣魚台之說法, 因此日本政府實難以時效原則取得該區主權
    三. 日本認為自1895-1970期間, 各方多次承認日本領有釣魚台, 因此根據禁反言原則, 他國不得再反對日本取得釣魚台. 然而, 自1895年1月日本之內閣決議至1895年5月馬關條約換文期間之四個月, 由於日方之內閣決議為非公開之內部行為, 他國時難以查覺並提出抗議. 而自1895年5月後, 中方之認知為釣魚台附屬於台灣並隨台灣割讓予日本, 自然不會提出抗議. 但自中日簽訂中日和約後, 中華民國之認知為釣魚台附屬於台灣, 並因此歸還予中華民國. 此後自1970年起, 無論是中華民國或中國大陸均多次抗議, 雙方亦有多次衝突, 因此日方並不能以禁反言原則取得該區之主權.
    四. 關於美日歸還條約部分, 在中方強烈抗議下, 美國參議院於1971年11月發表聲明表示, 美方將行政權移交給日本的行動, 並不構成基本主權之移交.

    (四) 其他考量因素
    一. 地理因素
    就地質因素而言, 釣魚台乃大屯火山及觀音山脈延伸入海的突出部分, 並厚積了黃河長江的推積物. 就季風而言, 釣魚台與台灣同屬一季風走廊, 洋流方向亦自台灣東部順流而上至該列島; 反之, 琉球與釣魚台列嶼中間隔著琉球海溝, 因此就地理因素考量, 當可推定釣魚台列嶼為附屬於台灣之列嶼
    二. 使用情形
    實際使用情形而言, 釣魚台列嶼向來為台灣漁民之作業漁區, 台灣漁船往往利用該列嶼之斷崖避風, 而台灣水產試驗所亦常年對此海域之魚群進行調查. 因此, 就實際使用狀況而言, 釣魚台列嶼與台灣漁民之關係相當密切.
    三. 鄰近原則
    鄰近原則係指國家根據地理上鄰接的理由主張對鄰近地區或島嶼的權利. 國際法學者認為, 在難以確定爭端雙方有效之主權主張時, 鄰近原則不失為明確之事實根據. 以釣魚台列嶼之地理位置判斷, 釣魚台距台灣本島及琉球本島各為120浬及230浬, 台灣在鄰近程度上較占優勢.

    (五) 結論
    總和上列各項資料, 根據國際法上之衡平原則, 參考爭端發生前後之歷史背景, 關係親疏, 地理因素, 鄰近情形等, 各方面情形足以證台灣與釣魚台之關係最密切, 因此釣魚台附屬與台灣當屬無疑, 我方亦應以此原則向日方力爭我方於釣魚台之主權.
  • @xyz 哪來這些好圖?謝謝

    @mu 關于自然地理的理據,其實最強的是釣魚列嶼在琉球海溝之西(在臺灣同一邊),而琉球群島在海溝之東。---古人不可能知道海底深度,這是另話。
    也正正為了這個原因,釣魚的歸屬對于中國的領海claim影響巨大。中國claim以大陸架延伸,琉球海溝為分界。假如釣魚歸屬日方,則日本已跨越琉球海溝。假如釣魚未定或消失,都是對中國的海洋claim有利的。

    (不管臺灣是獨立或統一,對中國適用的理據也適用于ROC)
  • 不客氣~我過去會對保釣人士的論點起疑,最主要就是如果真的如他們所說鐵證如山為何我看不到具體的證據?
    既然真的是台灣的附屬島嶼為何戰後二十幾年蔣介石和中共不聞不問,甚至把它劃給琉球還將台灣北界定在彭佳嶼?
    如果釣魚台沒發現石油那還會有保釣嗎?這是我
    一連串的疑問。仔細閱讀保釣人士的論述,發現許多都互相抄襲,我想當事人可能對於文章中所謂的古地圖、文獻
    也沒看過,所以常出烏龍。最出名的例子就是慈禧太后假手諭,一直到今天保釣人士仍將盛家採藥作為釣魚台歸屬依據。

    保釣人士引用下圖的第2.3張宣稱清朝納將釣魚台入版圖的鐵證,可是看了全圖就明白那是琉球和台灣之間的地圖,如果畫進去就算領土,難道琉球也被滿清納入版圖?

    皇朝中外一統輿圖的大清一統輿圖 南七巻
    http://i537.photobucket.com/albums/ff339/s8142229/4-2.jpg
    http://i537.photobucket.com/albums/ff339/s8142229/1-10.jpg
    http://i537.photobucket.com/albums/ff339/s8142229/2-6.jpg
    http://i537.photobucket.com/albums/ff339/s8142229/3-4.jpg
    我最大的疑問就是為何我看不到全部的史料?保釣人士在怕什麼?


    馬英九自詡為保釣專家還說對日不惜一戰,到了後來終究不敢一戰。
    如果真的理直氣壯為何不敢一戰?

    至於所謂的地質、地理如果能成為歸屬依據,那是否世界各國的領土都能比照辦理?
    我想如此馬上天下大亂,結果最後還是以戰爭決定疆界。

  • 這些歷史依據都是為了“國際法”訴訟未雨綢繆而已,日本以前也不注意。所以你看到很多日本19世紀的地圖是沒有釣魚島的或稱為釣魚而非尖閣的。
    -- 直到1971年左右這情況才改變。
    我以為這不只是因為石油,還因為各方都開始“寸土必爭”了,以前因為無法開發利用,所以大家都不在意。日本科技經濟比較發達,因此較早注意這些化外之地。

    爭論雙方自然都只采取有利于己方的證據,這是可以理解的。

    至于“為何不敢一戰”,你是氣話吧。我們應該慶幸有一個政治家“不敢一戰",而不是一個“不惜一戰”的政治家。兵者,兇器也。這跟理直氣壯沒有直接關系吧。再說,臺軍的實力(即使加上共軍)和日軍差距還不少。

    自然地理在釣魚島不適用,我只是回應MU的留言而已。不過許多別的地方是用自然地理為界的,最近的例子就是瑞士和意大利以冰川為界的條約。
    自然地理其實是最客觀最無爭議的劃界方法,當然前提是雙方政府還有人民都是理性的。真的如此,絕對是天下大亂的相反。

  • 感謝 sunbin 兄的回應

    補充一點,我想表達的其實是,釣魚台問題實際上是個真正有爭議的國際問題, 雙方都可以提出證據, 據理力爭, 不管是交涉也好, 甚至提送國際法庭審理也好, 都是可以據理力爭的

    (當然, 因為中華民國國際地位的問題, 送國際法庭是不合實際的, 不然不失為一個雙方據理力爭並依判決結果解決問題的好方法)

    國家實力弱是不爭的事實, 但不管藍綠雙方應該都應支持國家針對釣魚台問題據理力爭, 不只是為漁民爭取權利, 也是為國家(不管支持的是中華民國還是台灣國)爭取權利

    比較不能接受有些人資料都不看 就因為反中國或反中華的立場一昧主張釣魚台歸日本所有, 這類人主張放棄的看法, 才是真正的喪權辱國
  • 請問板主,Mu用相同的內容洗版怎麼沒有刪?
    至於不討論特定政治人物版歸,未來我知道了。

    什麼資料都不看的我覺得是保釣人士才對,
    這是我看過他們舉證的結論,除了慈禧太后假手諭外
    另一個被保釣專家引用的例子就是日治漁事糾紛判決的烏龍舉證。
    可笑的是引用的對象甚至包括官方的機構,加上被人
    大量轉貼用來筆戰,結果被駁的一文不值。我看過幾次
    網路論戰,保釣派幾乎全軍覆沒。講理拿不出依據;講拳頭又打不過美日聯軍。如果扣掉保釣人士的烏龍舉證,那他們的論述還剩哪些可用?唯一能爭的就是漁權等經濟權。最後保釣派網民通常用謾罵取代辯論,這也是我開始
    誤會sunbin 兄的原因,在此向他道歉。很高興能在這裡參與這個討論,我的發言在此結束吧,不然回復越拉越長,也妨礙其他網友參與。
  • 沒有合理性就得訴諸謾罵,沒有合理性就得不惜一戰.

  • 保釣人士大都以操弄民粹的手法來蠻幹
    就跟義和團一樣
    這些人士大都拿護照跟身分證出海
    偏偏搭乘的船都是娛樂用漁船
    依規定只能在24海浬附近而已
    但他們卻開到24海浬以外的釣魚台去"保釣"
    這種違法的事情只是消耗台日之間的關係與籌碼
    反而讓中國謀利
    真不知台灣用這種義和團式的幹法能作什麼?
    中共的導彈還不是對準台灣?
    缺乏國際戰略的思維
  • 中日難免一戰

    是琉球群島的問題
    不是釣魚台的問題
  • 既然琉球不过是被争夺的殖民地 那么钓鱼岛也不是什么神圣不可侵犯的东西

    有争议固然要争过来 没有争议制造争议也可以争过来嘛 为何?因为有海洋资源啊!

    如果出于国际关系和台湾的国家安全考虑 自然应该交好日本 (但话又说回来 即便台湾跟日本争夺钓鱼岛 难道日本就能因此赌气帮中共打压台湾? 石油航道和区区钓鱼岛孰轻孰重日本人还不至于分不清 更何况能做主的是米国 台日之间闹翻天又能怎样?)


    我受不了的是双重标准 说琉球不归清国 就抬出类似丛林法则的价值观 说力大者得 说钓鱼岛 就日本领土不容侵犯 就台日亲善 那请问钓鱼岛为何不可争一争?焉知以后会不会有较软弱的日本政府同意某些争议海域共同开发?

    在钓鱼岛问题上应该考虑台湾的利益,而不是台日亲善的民间感情

    台湾地位是美国说了算,日本只能跟风,不必担心因钓鱼岛导致台湾沦陷于中共(除非台湾真的向日本开战,不过不会有人当真相信会这样吧。。。)
  • >>>據一位地圖學的老教授指出,老蔣為此大為光火,導致國防研究院關門。

    國防研究院是當時國民政府訓練高級幹部的機構,不致於因為主持人主編的地圖集出現一點差錯就關門。更何況這個地圖集完全政治正確,一點錯也沒有。

    為什麼說它一點錯也沒有呢?

    請翻開《世界地圖集》第一冊的目次,
    一 東亞諸國總圖
    二 韓國全圖
    三 韓國北部圖
    四 韓國南部圖
    五 日本全圖
    六 日本──本州圖
    七 日本──北海道圖
    八 日本──四國與九州圖
    九 琉球群島圖
    十 香港與九龍圖
    …………………………
    這個「目次」告訴你,琉球群島不屬日本。如果是日本的,它會這樣寫:
    九 日本──琉球群島圖

    不信嗎?請翻到「乙十四」頁(沒有地圖集的話看板主本文的第一張地圖也可也),請看這張地圖的右上角,看清楚一點,日本的國界畫在什麼地方。
    所以說,張其昀何許人也,替政府繪製政治地圖豈可能馬馬虎虎,糊裡糊塗,他不要命了也不敢這麼做。

    出這部地圖集的時候,琉球群島歸美國,請問張其昀的地圖,何錯之有?把尖閣群島(釣魚台群島)畫給琉球也沒錯,那個時候駐琉球的美軍海空部隊就拿赤尾礁當靶場,不是它的土地,美國能這麼做嗎?更何況那個時候,美國又是台灣的太祖公,台灣敢把釣魚台群島畫給台灣嗎?

    官方的地圖就代表政府的政治主張,政府的政治主張改變,繪地圖的人就得跟著改。全世界的國家都是這麼幹的,台灣為什麼不行?

  • >> 不致於因為主持人主編的地圖集出現一點差錯就關門。

    為什麼1972年以後國防研究院就消失了?對於這個不解之謎,你有沒有八卦?


    >> 這個地圖集完全政治正確,一點錯也沒有。

    為什麼要推出塗改版,並且假裝塗改版就是原版?

    Richterに2010/09/14 20:53返事します

  • 史料一則~1968年的聯合報

    史料一則~

    http://lingfengcomment.pixnet.net/blog/post/27157829

    聯合報:琉球尖閣群島 禁我漁船作業

    基隆訊

    省水產試驗所所長鄧火土博士表示,如果琉球政府禁止我國漁民進入尖閣群島的魚釣島、南小島,對于本省在北方海域作業的漁船,將造成嚴重妨礙。

    鄧所長說:過去二、三十年來本省的漁船在北方海域作業時,經常到魚釣島等島嶼去避風,或檢修机件,一直沒有發生所謂主權問題,如果琉球政府認為這些無人居住的島嶼系琉球沖繩縣石垣市的一部份,而禁止我國漁民進入,那麼日本、琉球的漁船也不能到基隆來避風。

    根据海圖指出,尖閣群島包括黃尾嶼、魚釣島、南小島、北小島等,其中主島為魚釣島,距离琉球的八重山船浮港八十五海里、距基隆一百海里。由于這些島嶼上根本無人居住,過去二、三十年間,被本省漁民利用作避風及臨時檢修漁船机件,一直沒有人談到所謂主權問題。

    【1968-10-06/聯合報/02版/】
  • 譚慎格(作者John J. Tracik, Jr.為美國華盛頓智庫「傳統基金會」資深研究員),美日聯盟的尖閣暗礁

    譚慎格(作者John J. Tracik, Jr.為美國華盛頓智庫「傳統基金會」資深研究員)
    ,美日聯盟的尖閣暗礁
    http://www.hi-on.org.tw/bulletins.jsp?b_ID=81935#

    節錄:

    尖閣群島的主權基礎何在?

    就尖閣群島的主權問題,美國國務院說不出口的,讓我來澄清:尖閣群島是日本的。

    尖閣群島是由漁業資源豐富的東海海域上八個無人小島所組成,在行政上,尖閣群島是琉球島鏈的一部分。

    根據舊金山和約的第三條,尖閣群島被界定在「南西諸島」之內,並依此條約,美國政府被授權「在這些島嶼的領土與居民,包括領海,有行使所有與任何行政、立法與司法的權力。」二次世界大戰後,美國佔領、管轄這些島嶼達二十七年,至一九七二年,美國將列島的主權歸還給日本,以作為沖繩歸還條約的一環。

    日本於一八九五年一月首度聲稱擁有尖閣群島主權,這是因為經年累月頻繁的船難與災禍事故,讓東京當局咸信應在那兒建立燈塔。對尖閣群島的主權宣示與同年中日甲午戰爭達成協議的日本殖民佔領台灣事件沒有關聯。

    據馬英九博士(現在的台灣總統)指出,在上世紀之交,一位姓古賀的日本商人發現尖閣主島,並掌握一座可供應兩百人飲用水的淡水水泉。之後他將工人、食物與補給物資運送至尖閣主要島嶼,同時蓋房子、蓋蓄水池、船塢、倉庫,闢建排水溝渠與農田,並經營鮪魚漁場與罐頭加工廠,鮪魚罐頭事業還持續到二戰之時。顯然,就國際法而言,尖閣列島具有「島嶼」資格,因為它們能夠「支撐人類居住」。這十分重要,因為根據中日雙方均簽署的聯合國海洋公約,一座「島嶼」能讓所有權人擁有兩百海里的專屬經濟海域,並對當中的資源與海底礦產握有主權,就此案,島嶼所有權人是日本。
  • 王景弘(作者為資深媒體工作者),《星期專論》釣魚台與中國統戰策略(2008/07/13文)

    http://www.hi-on.org.tw/bulletins.jsp?b_ID=81449#

    節錄:

    既然釣魚台只是台灣所涉及的三項領土爭議之一,為什麼它不斷處於爆炸性狀態,而其他兩處都相安無事?最重要原因就是釣魚台有中國統戰黑手在運作,而馬英九不敢承認墮入中國圈套的錯誤、統派不肯承認配合中國統戰的事實,使中國得以分化台、日關係,對台灣安全保障造成危害。

    台灣或「中華民國」的國家安全策略,從蔣介石戒嚴統治到陳水扁民主法治,理路都很清楚:強化國防,聯合美、日,以嚇阻中國武力侵併。美國在戰後承擔日本安全防衛責任,在舊金山對日和約簽字的同一天,美、日簽訂安保條約,一則防範日本軍國主義再起,再則防堵共產集團擴張。在此安全體系下,美國必須防範台灣落入敵對勢力之手;台灣安全得到美、日及自由世界的保障。

    台灣安全既與美、日利益連結,中國想併吞台灣,首要工作即在削弱或去除美國對台灣的支持,和分化日本與台灣的關係,而釣魚台的爭執從蔣介石時代就是中國施展統戰,分化台灣與日本關係的工具。

    根據舊金山對日和約第三條規定,釣魚台以琉球群島的一部份,交聯合國託管,由美國負責管轄;一九六九年美國總統尼克森與日本首相佐藤榮作達成協議,琉球群島要在一九七二年交還日本。釣魚台權利兩次轉移的決定,蔣介石政府和毛澤東政府都未提出異議。
  • 雲程(作者著有《放眼國際:領土地位變遷與台灣》等著作),評《國際名家專欄》 美日聯盟的尖閣暗礁(2008/07/31文)

    http://www.hi-on.org.tw/bulletins.jsp?b_ID=81989#

    ⋯⋯節錄:

    文章最令人擊節讚賞的是,他直接講出國務院支支吾吾不敢說的話:「尖閣群島是日本的」。

    國務院,只敢說「對於尖閣大東群島的最終主權,美國並未採取立場。」顯見,國務院不僅僅對台灣「不公平」而已,對日本(以及韓國)一樣隱瞞與推拖拉。

    譚慎格的文章,提到日本商人「古賀」的發現與佔有事實、〈美日安保條約〉也提到〈舊金山和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美國軍事佔領、「沖繩返還」、大陸棚油氣、台灣的地圖、台灣與中國當時的無反應;當然,也檢討所謂「慈禧賜與盛宣懷」的偽造證據等等;相對於台灣或中國的情緒發洩與片面之詞,其證據考據可謂相當充分。

    這些資料在台灣與日本網友的努力之下,並不困難取得,事實上,已有具體的鋪陳。

    譚慎格是「誠實」的人,看到「誠實」的證據,而有了「誠實」的結論。

    反過來說,在網路發達的背景下,網友只要發心研究某事件,很容易建構出過去難以建構的圖像,如網友Enrico就有一篇完整的文章〈釣魚台主權不屬於中華民國〉、日本人網頁〈尖閣諸島問題〉。

    但這時候,「對資料誠實」就成為一種必要的素養。若仍舊受到立場或情緒的影響,捨棄事實,只挑自己慣性上想看的資料,結果只能一如往常,建構出破綻處處的模型而已。
  • 林保華(北京中國人民大學中共黨史系畢業,曾於上海華東師範大學教授中共黨史。後移居香港,現入籍台灣。),冷對台灣政客反日惡浪(2008年)

    http://www.hi-on.org.tw/bulletins.jsp?b_ID=80655#

    節錄:

    一九五三年一月八日的“人民日報”文章“琉球群島人民反對美國佔領的鬥爭”﹐一開始就說:

    “琉球群島散布在我國台灣東北和日本九洲島西南之間的海面上,包括尖閣諸島、先島諸島、大東諸島、沖繩諸島、大島諸島、土噶喇諸島、大隅諸島等七組島嶼”。

    一九六八年十月六日的“聯合報”也有一篇文章“琉球尖閣群島禁我漁船作業”。尖閣諸島就是釣魚台列嶼。

    可見在那個時候﹐中國與台灣都認為釣魚台屬於琉球群島。

    但是一九七○年美國把琉球歸還日本﹐才掀起保釣運動﹐海峽兩岸的“兩個中國”根據不同需要捲入這場運動﹐尤其是中共﹐根據親日還是反日的需要﹐大肆操弄民間的保釣運動。

    為何釣魚台可以屬於琉球﹐而琉球在屬於日本後﹐它卻不可以屬於日本呢﹖誰都沒有解釋過這個問題。
  • 有趣的舊新聞~

    蔡啟芳:出賣釣魚台主權 是蔣家父子、嚴家淦和黃杰http://www.hi-on.org.tw/bulletins.jsp?b_ID=57785#

    節錄:

    美軍託管琉球時發布第一號命令,就是劃出託管區,而公布的託管區經緯度地圖包含釣魚台列嶼,但是當時中華民國政府卻沒有反應」,當時即已「默認」釣魚台是屬於琉球群島。很明顯的,出賣釣魚台的正是蔣氏王朝。

    他補充說,美軍劃出託管界限的根據是1951年的「舊金山和約」的第三條,日本同意美國對北緯 29 度以南之西南群島,送交聯合國之信託統治制度提議」,美軍於和約生效後即組成「琉球米國民政府」,並於1953年12月25日公佈第27號公告,劃出琉球政府管轄範圍,把釣魚台列與涵蓋進去。

    蔡啟芳表示,美國於1969年與日本簽定「琉球歸還條約」,將釣魚台列嶼納入歸還範圍,1971年美日「琉球返還協定」釣魚台列嶼確認還給日本,隔年條約生效,正是歸還釣魚台列嶼給日本。繼續閱讀
  • >>為什麼1972年以後國防研究院就消失了?對於這個不解之謎,你有沒有八卦?
    >>為什麼要推出塗改版,並且假裝塗改版就是原版?

    感謝板主的回覆。

    八卦倒是沒有。而為什麼國防研究院在1972年以後就不用再研究了,大概祇有老蔣清楚,很可惜他把它帶到棺材裡去了。

    我手中的這冊《世界地圖集》是民國五十四年版的(1965年初版),但買的人有寫下買的時間和地點,它是:1982年10月17日於華岡書局。「塗改版」出版時間應是在1972年以後。由此可以印證一件事情,老蔣對於舊版地圖流落在外根本就不在意,連華岡書局的都沒有回收。所以,他會為了這件事整張其昀嗎?我很懷疑。

    我在上文(#28)就說了,1965年之際,琉球群島是美國人的,而台灣是美國的僕從國,老蔣當的是兒皇帝,稍微一個不留神美國就會把他從皇位上拉下來。張其昀把日本國界畫在大隅海峽,(其實那個時候,美國已把奄美群島讓給日本了,國界不應該畫在大隅海峽,由此可看出張其昀小心謹慎奉承美國的心態)把釣魚台群島畫給琉球(張其昀是個精通地理形勢的人,這個地圖冊又是國防研究院出版的,如果說他糊塗畫錯的,那真太不可思議了。我個人以為,在承認現實以及奉承美國的心態下,他是有意這樣畫,而不是不懂誤畫)這麼小心謹慎,全是為了避免冒犯上國主子。所以我說,「這個地圖集完全政治正確,一點錯也沒有。」老蔣沒有回收舊版《世界地圖集》,可以證明舊版《世界地圖集》在當時的政治正確性。

    至於為什麼要推出「塗改版」,其實我在上文(#28)已經講了,「官方的地圖就代表政府的政治主張,政府的政治主張改變,繪地圖的人就得跟著改。」張其昀是老蔣的秘書,老闆要他改他就得改。板主不是說「塗改版」刻意加了這樣一行字嗎?「本圖集界線不作政治依據」,這不就得了,這就是承認它是更改過的,你如果拿去作爭取釣魚群島的政治依據,意義不大。

    至於說因為這個《世界地圖集》讓台灣在「理」上吃了大虧云云。我說,這是外行人的說法,在國際上從來就不講「理」,只講「力」和「利」。解決釣魚群島的問題最後終究須靠航空母艦和海軍陸戰隊,不靠地圖,地圖的影響不會有0.00001﹪那麼大。老蔣了解這一點,所以舊版《世界地圖集》他完全沒有回收的意思。
  • http://organizations.lawschool.cornell.edu/ilj/issues/42.3/CIN305.pdf

    Cornell University, alexander peterson:
    1. 歷史的理據無疑中國(兩岸)較強,不過發現不代表佔有
    2. 甲午戰爭是否包括釣魚,是否都缺乏實在證據(日方說1885年開始測量,其證據也很虛弱)。就是雙方都沒有”claim“
    3.若交到國際法庭,日方有明顯優勢。主要是因為1972到今的實控
  • (雙方都缺乏實在證據) -- 更正
  • 推薦看這一篇! 裡面有詳細的論述與地圖證據。

    (轉)為什麼釣魚台是日本的
    http://tw.myblog.yahoo.com/jw!ARR7CzOBSEbGZjQIIAbtkQ--/article?mid=1582

    節錄:

    1920年中華民國發行之感謝狀,中國駐日本領事在政府公文書裡公開稱釣魚台為日本帝國沖繩縣八重山郡尖閣列島;請注意,不是稱台灣尖閣列島;很明顯在中華民國政府眼裡,釣魚台是日本國琉球群島的附屬島嶼,不是中國的,也不是台灣的,光這個證據就讓保釣人士百口莫辯了!
  • 國際社會是拳頭講話啦...看美國夏威夷也是莫名其妙就變成第五十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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