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希望你正視這件事情,不要再說什麼要告我、是我不懂衣服多難做、我不了解質料……這類顧左右而言他的話。
第一件:就是我沒有把我要的衣服造型詳細的說清楚。
第二件:就是我不該在收到衣服的當下衝動直接的告訴你我認為這件衣服不值四千元。
謊報材質的不是我、尺寸做錯的不是我、製衣出來質感不好的不是我。
(目前先不提信件恐嚇、電話恐嚇的事情)
所以,請你不要繼續以「千錯萬錯都是你的錯」這種逃避責任的態度對待我。
我由衷的覺得你們挑選的段布很漂亮、很有眼光,對肚兜上看不清楚的花紋也做的很不錯,但是!
我們不管這件衣服的製作者是你、或是你旗下的師傅,也不管你們究竟花費了多少心力在這套衣服上,最重要的是:這件衣服根本不能穿出門。
我必須非常直接的說,不能穿的衣服就是不能穿,面對一件不能穿的衣服我們更不會覺得它有你所說的價值。
就是因為不能穿,這套衣服如果你不讓我退,雖然可惜,但是他最後的下場就只有進垃圾車。
我覺得浪費,若然你們真的擁有『製作者』的心思,相信你們也不會樂見苦心製作的衣服尚未亮相就是那樣的下場。
我不會要求你全額退款,因為這件衣服你確實做了一個多月,還要求全退實在太不上道,不過我仍希望你最少退回七分之四的貨款。
不過很抱歉我必須把話說在前頭,不論你退了多少錢,我都不會把那兩篇陳述事實的網誌撤下來,那些實例以及同好們留下的相關資料是給其他同好非常好的警惕。
而你,也是個應該為自己的所言、所行,負責任的成年人,既然話已經說了、行為也做了,就請面對大眾自由心證的評斷。
你的商譽從頭到尾都是操縱在你自己手裡,而非是我。你是否有退錢、是否有道歉,我自然也會據實公告。
退款該匯款的戶頭早在之前就已經發過去了,只要確認錢已入帳,我自會完整的把衣服寄回。
我知道這是顛倒了正常的退貨程序,不過我也得明白地說,經過這些事情,我對你已經全無信任。
妳當然也可以不信任我,不過我得自清,我自認還是個還有一點小名氣、需要點面子過活的小小同人作家,不會不守信諾。
以身為作家的立場來說,blog因為這種事情才讓瀏覽人次破萬我已經很傷心,不會再自找麻煩。
以上及以下的訊息,我會寄到你估價用的兩個信箱,也會一字不改的放上我的天空,請不要跟我當初要求退貨一樣繼續視若無睹,給自己留一個台階下。
上面是單只衣服的事情,而下面我要說的,是以一個貼近COSER的我必須告訴你的事情。
妳收的那七千元,是妍妍的父母就算被放無薪假,還努力去兼差賺來給寶貝女兒的外宿生活費。
妳收的那七千元,是妍妍這半年來每天都只吃
為了COSPLAY,她付出的不單只是這七千元。
為了COSPLAY,原本已經放棄自己完全不能化妝的超敏感皮膚的她,現在每個禮拜都勤勞的跑馬偕醫院皮膚科複診,就為了到時能把角色表現的更好。
為了COSPLAY,她被我介紹的化妝師每週在MSN要她作息正常、控制飲食、要相信自己可以變好的囉唆碎碎唸唸的甘之如飴。
為了COSPLAY,她推掉了大學生該享受的社交出遊、就怕一出門就會花錢。
為了COSPLAY,她甚至不參加觀望已久的社團,只因為下定決心要存COS服的基金後,那幾百塊的社費讓她無力負擔。
收到你的衣服,相較於我的憤怒,她卻是盡量以笑來看待,但是我還是看得出她仍是相當難過,因為重做衣服又是筆不小的數字壓力。
其實不單只有她,每個COSER努力的存錢、研究,都是為了要有令自己滿意的成果。而妳以這樣的衣服品質跟服務來對待這麼用心又信任你的她,這樣對嗎?
現在,我非常慶幸,因為我的雞婆,向你訂衣服的人是我不是她。
幸好你兇的人是我,幸好你威脅的人是我,幸好你恐嚇的人是我,不然這麼溫和的她不知道會受到多大的打擊、會被你多直接的坑殺。
似乎有些離題了,回來。
情理法,以上是以理以情來說。以下則是以法。
既然你一直跟我說法律,那我想這樁交易,妳從民法到刑法,觸犯了多少法條,你自己心底有數,或者你的律師朋友會告訴你。落落長的法條我就不貼了,免的看起來反而像我在嚇你。
而你聲稱的那家理律國際律師事務所,我想歷史悠久又注重清譽的他們,會對如此破壞他們格調形象的人員很有興趣,希望你的律師朋友不會因此受到什麼處分,或是更糟糕的追查到了冒名的人。
這應該會是我給你的最後一封信,重申一次,我要求的就只有你退錢、我退貨,如此而已。而你的誠意、以及不斷掛在嘴邊的商譽,是掌握在你自己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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