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什么酷刑比骑木驴对惩罚女犯更残酷(2008-06-21 10:21:08)

还有什么酷刑比骑木驴对惩罚女犯更残酷
尹华飞
昨晚闲来无事,重读《水浒传》,读到武松怒杀潘金莲西门庆之后,有这么一段引人深思:
“大牢里取出王婆,当厅听命。读了朝廷明降,写了犯由牌,画了伏状,便把这婆子推上木驴,四道长钉,三条绑索,东平府尹判了一个剐字,拥出长街。两声破鼓响,一棒碎锣鸣,犯由前引,混棍后催,两把尖刀举,一朵纸花摇,带去东平府市心里,吃了一剐。”
这王婆的骑木驴究竟是一种什么刑罚呢?
《水浒传》里这一段描写,估计明清时代的读者,大概是人人都明白的。
时至今日,刑罚变得更加人性而文明了。也许“剐刑”大概还都听说过,至于什么叫“骑木驴”,不要说今天的青年人不知道,恐怕不是研究刑罚、犯罪、监狱学的人也不一定知道。
根据过去学过的知识,今天还特意查阅了有关资料可知,史上应该没有什么刑罚比得上骑木驴,更对女犯心理、生理上更加残酷。
当时,“骑木驴”其实还不是“判处刑罚”,而是“附加刑罚”。一般都是当地百姓出于义愤,买通刽子手“法外施恩”的。
这种“附加刑罚”,是古代专门惩治那些勾结奸夫谋害亲夫的女人所用的酷刑。当年,潘金莲如果没被武松所杀,大概也逃不脱这一关。
又查《二十四史演义》,骑木驴是一种超级变态的刑具,专门用以崔残女性性器官而设计的。这种刑具是一个由形如驴的木制品在上层设有钉子叫受罚女性骑上,以伤下阴为目地特制刑具,到了清朝就更加残酷了。

据历史记载,所谓木驴,有许多种样式,大致可因当地的制造工艺水平高低,分为繁简两种。
简单的,不过是一段圆木头,下面安四条腿,像一张条凳,所不同的,第一是“凳面”不是平的,而是呈圆弧形;第二“凳面”正中间,有一根二寸来粗、一尺多长的圆木棍儿,向上竖着,象征“驴毬”——这就是这种刑具被称为“木驴”的原因:你不是贪淫么,驴毬最大,让你临死之前充分享受!女犯被判剐以后,就把她全身衣裤剥光,把她强按在木驴上,关键的一笔,是一定要把那“驴毬”插进女犯的阴道里。女犯负痛,当然要挣扎,所以还要用四枚大铁钉把女犯的两条大腿钉在木驴上,然后由四名大汉抬着木驴游街。游街队伍的前面,敲着破鼓、破锣之所以一定要用破鼓、破锣的原因,绝不是没有好锣好鼓,而是一定要和县太爷出行的“鸣锣开道”有所区别。在游街的过程中,还要用带刺的荆条——也就是《水浒传》中所写的“混棍”——抽打女犯的后背,要她高喊:“我是谋杀亲夫的淫妇,大家来看我的下场!”——这是中国传统酷刑中,专门用来对付“红杏出墙"又加”谋杀亲夫"的妇女的。
所谓“繁式”,估计可能是“科学技术”发达、木制机械制作技术精良以后对传统“手抬”木驴的技术改进:繁式木驴,肚子里是空的,四条“驴腿”,各安木轮,女犯游街的时候,不是被抬着走,而是有人在后面推着走。关键的一笔,是木轮连着一条“制动杆”,制动杆连着木驴肚子里的一个“偏心轮”,偏心轮又连着象征“驴毬”的木棍儿,所以木驴往前推,“驴毬”就能上下伸缩。往往女犯还没有押到刑场,由于木棍儿捣烂了内脏,早已经半死不活,气息奄奄了。
这种刑法充分体现了男权社会、夫权社会对“不守妇道”女性的残酷摧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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