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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煤炭二次限价令见效 煤价继续下滑

2008-08-27 04:08:56  来源:新京报  编辑:李喆   

  本报讯 距离7月24日发改委下发第二次电煤限价令发布一个月,昨日发改委表示,电煤限价临时干预政策对秦皇岛煤炭价格产生了较大影响,8月初,煤价继续下滑,最低成交价已达到860元/吨的限价水平。

  发改委 煤价7月底首现下跌

  发改委昨日表示,电煤价格临时干预措施已对秦皇岛市场煤价产生了较大影响。秦皇岛5500大卡动力煤平仓价在限价前约为1020元/吨,7月底每吨已下跌了40-50元,这也是今年4月煤价暴涨以来首次出现下跌。8月初煤价继续下滑,最低成交价已达到860元/吨的限价水平。由于河北省物价局指派专人进驻秦皇岛港煤炭交易市场,目前秦皇岛港市场煤价每吨已回落40元左右,重点煤矿合同兑现率也较高。

  截至8月14日,山西、河北、山东、河南、陕西、宁夏、安徽、江苏等8个主要产煤省区已经规定各煤矿出矿价以6月19日实际结算为最高限价。

  交易商 实际成交价仍偏高

  记者从秦皇岛港交易商处了解到,目前煤炭真实交易价格确有下降,但实际仍有交易以900-1000元每吨的价格进行。

  记者从秦皇岛港了解到,8月25日,山西优混5500大卡煤炭平仓价为860-1000元/吨,大同优混6000大卡的平仓价为940-1070元每吨。一位不愿具名的分析人士表示,“这样的报价有100多元的水分,而这种现象在没有限价政策之前是没有的。”

  一位代理山西煤炭的中间商告诉记者,虽然政府限价860元每吨,但他近日与电厂交易的5500大卡热值电煤价格仍为950元每吨。不过,据其透露,交易双方并没有立即结算,开立发票,因此也没有违反限价令。他向记者介绍,除此之外,代理商还可以采取多种方法来规避限价,如把合同日期拟成限价令之前的日期,或者即使目前以860元价钱交易,但买卖双方再签一份合同补上超出的价钱等。一位电厂燃料公司秦皇岛办事处的人士解释道,“电厂每天都要运转,我们不可能一天不装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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