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现在起,江苏太湖流域和电力行业的部分企业不得不直面一项重大政策变迁:长期靠无偿分配获得的排污指标将要“花钱买”了!昨天,省环保厅厅长史振华向记者证实,两则试行管理办法刚刚通过省政府批准及相关部门会签,即将下发。
记者了解到,经省政府同意,太湖流域首先在纺织染整、化学工业、造纸、钢铁、电镀、食品制造(味精和啤酒)、污水处理行业开展“排污指标初始分配有偿使用试点”,对直接向环境排放且占用COD(化学需氧量)排放指标的排污单位征收排放指标有偿使用费,标准为污水处理行业每年2600元/吨,其他行业每年4500元/吨。
而在电力行业,首先针对二氧化硫的“增量”指标(2007年底前投入运行机组实际排放二氧化硫超过核定指标的差额部分,以及今年1月1日后新投产机组排放二氧化硫需占用排放指标的部分)收取“指标费”,拟定的收费标准为2240元/吨。
江苏率先开展排污指标初始有偿取得的试点,是一桩前所未有的开创性工作。史振华告诉记者:“花钱购买排污指标,标志着江苏最为稀缺的环境资源被长期无偿使用的历史彻底结束,它可以进一步弥补排污费收费补偿政策的不足,促使企业增强治污的自我约束,从而达到污染减排、总量控制的目标。”(杭春燕)